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各局属单位,中储粮集团山东分公司、鲁粮集团: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粮食流通行业隐患排查整治,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20〕25号)要求,省局研究制定了《全省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11月11日
(主动公开)
全省粮食流通行业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全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省粮食流通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迅速行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努力为粮食流通行业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行动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11月,各市、各单位在前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监管单位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重点检查辖区内私营及5万吨以下(含)仓容粮食仓储企业。检查内容参照《山东省粮食仓储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鲁粮发〔2019〕34号文附件),有条件的市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查。主要检查: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二是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情况;三是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及使用情况;四是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五是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六是应急体系建设等应急管理情况。梳理薄弱环节,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二)扎实推进隐患整改。督促企业严格履行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在隐患梳理排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推进限期整改、闭环管理。各市、各单位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调度,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或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必要时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关闭,防范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三)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市、县粮食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指导辖区内企业认真细致开展自查自纠;要深入企业一线,全面客观了解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明确提出整改要求。12月,省局将从部分市抽调人员组织市级交叉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被查市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20〕8号)和《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情况;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具体督导方案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是省委、省政府确保安全生产稳定大局、创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各单位要作为抓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本地实际,瞄准薄弱环节,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务求实效。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其他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要注重工作谋划,跟进研究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全力维护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稳定局面。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丰富宣传方式,营造工作氛围。在重要场所、关键区域、重点地段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口号,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平台,深入宣传本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等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曝光工作推进不力、风险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推动工作落实。
(三)务求取得实效。要把百日攻坚行动与解决当前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着力解决重难点问题,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切实因地制宜开展好,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各市、各单位要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推广,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并于2020年12月18日前将工作总结及及《全省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检查统计表》报送省局仓储与产业处。
联系人:张宗慧
电 话:0531-86403065
邮 箱:zzh2018@shandong.cn。
附件:1.全省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docx
附件:2.全省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检查整改通知书.docx
附件:3.全省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检查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