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其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电话:05315176123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省粮食和储备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提高,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培训会上作典型发言。

(一)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围绕夏粮收储、新修订的《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齐鲁粮油”品牌建设等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7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1场。发布规范性文件2件,政策性文件6件,除涉密文件外全部在网站公开,配发解读材料9件。公开局长办公会25次,邀请粮库、相关企业、粮食领域专家列席6次。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和央视、央广等媒体和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官网、中国粮食经济、粮油市场报等行业媒体以及大众日报、山东新闻联播等主流媒体刊播原创稿件和宣传报道100余条。2022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900多条。

(二)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实行专人盯办制度,每日查收公众网上公开申请,健全受理、答复机制,及时受理转办。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依法依规及时答复。在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情况下,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件数较2021年减少50%,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牢牢把握“专栏姓专”基本定位,科学动态调整专栏设置,及时推送工作动态,方便公众查询使用。严格执行省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规定,完善规范性文件公开流程,定期开展清理评估。2022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7件。修订省局工作规则,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守公文类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要求各处室、单位把好第一关,拟制公文时必须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送办公室审核。

(四)加强平台建设。调整优化局网站栏目设置,提升服务功能,在局网站开辟“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按省委宣传部工作部署设置的“发展粮食产业 促进乡村振兴”等专栏。优化网站功能,办好用好公众咨询、办事服务,全年收到公众咨询12件,局长信箱23件,全部按时办结。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受众面广、互动性强优势,加大力度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开辟“知山东知粮情知职能 服务粮食和储备工作——山东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问答”“各地动态”专栏,全年发布信息490条。

(五)抓好日常督查整改。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涵盖各处室、单位的信息公开联络员机制。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台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开展专题培训4次,邀请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专家进行专题授课,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邀请利益相关方参与决策范围还不够广;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完善及时。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推进常态化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部门办公会。制定《2022年利益相关方参加局长办公会计划》,针对性听取意见建议,今年以来6次局长办公会邀请利益相关方参加,就优质粮食工程项目推进、“齐鲁粮油”品牌建设等工作开门纳谏、汇聚民智。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处室、单位均明确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全局定期会商工作,细化责任到人,确保更新及时、公开信息权威、准确、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均未收取任何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未发生减免费用的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全年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2件、省政协委员提案1件,答复率 100%。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在我局政府网站全部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创新情况。一是突出政策解读力求“新意”。丰富解读形式,通过自主新闻发布会、线上答疑会、一图读懂等解读政策规定,多角度、多侧面解读粮食和物资储备政策。疫情期间,召开线上答疑会,就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资金募集、贷款申请等问题,邀请有关方面专家“直面”粮食企业集中解读、精准答疑。二是回应社会关切重视“民生”。注重公开在一线,夏粮收购期间,全省各收购网点主动公开粮食质价标准,做到标准上墙、政策上榜、样品上台。三是创新载体展示“粮辰美景”。在局网站开辟“发展粮食产业 促进乡村振兴”等专栏,微信公众号开辟“知山东知粮情知职能 服务粮食和储备工作——山东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问答”专栏,每周以问答形式将不易理解的政策条款、粮食常识进行解析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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