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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运行处室子站机关党委职能职责
机关党委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拟订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理论学习计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法律法规、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承担局党组党建主体责任有关工作。领导局机关纪委工作,负责对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的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4、负责党员管理工作。拟订发展党员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督促党员履行义务,监督党员遵守党的纪律,保障党员权利。
  5、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了解反映群众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协助局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
  7、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支持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8、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9、负责联系省纪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组,承办交办事项等具体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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