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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库管理组织做好2023年粮食产业发展项目需求报送工作的通知(鲁粮办发〔2023〕2号)

发布时间:2023-02-03 11:24 阅读量:

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鲁粮集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粮食产业项目库管理,根据《山东省“十四五”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鲁发改粮食〔2021〕712号)及财建〔2021〕177号、国粮规〔2021〕236号文件有关要求,请认真梳理并组织报送2023年项目需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优质粮食工程示范项目。围绕“六大提升行动”,强化“三链协同”,助力打造全省优质粮食工程升级版。以“补短板、延链条、扩规模”目标,促进产品、产能、产业升级,增加优质粮油供给,为深入推进全省优质粮食工程实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主食产业化提升项目。围绕补齐我省主食产业化“小、散、乱”短板,推进米、面、杂粮、薯类等制品的主食工业化生产、标准化提升、社会化供应,形成山东特色主食集群效应,推动“粮食加工”向“食品生产”转型,助力打造主食产业新高地。

(三)精深加工、循环利用项目。着力打通粮食产业链堵点、难点,延展产业链条,丰富产品业态,提高粮食资源综合利用率,提升粮食产品附加值,发展全产业链经营模式,促进实施“粮芯计划”。

二、项目条件

相关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建设内容符合《山东省“十四五”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产业强省建设方向,促进优质粮食工程升级,助力“粮芯计划”实施,打造主食产业新高地;二是项目依法获得审批(核准、备案)、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前期手续,原则上应具备2023年6月底前开工条件,且年底基本完工;三是未获得其他中央、省财政性资金支持四是项目单位为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入统企业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审核把关

各市鲁粮集团应结合项目摸底情况,对本地区本单位项目需求认真审核把关重点审核项目是否符合“十四五”规划要求,是否获得其他中央、省财政性资金扶持,项目单位是否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项目是否完成审批(核准、备案)和相关前期手续、落实建设资金等情况。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将纳入省粮食产业发展项目库进行统一管理。

四、报送要求

本次报送线上线下同时进行。请按要求填写2023年粮食产业发展项目需求汇总表》(附件1,以市为单位汇总并加盖公章后,于33日前报送省局仓储与产业处。同时,请按照项目库管理系统手册(附件2)要求,同步做好线上项目需求填写、审核及上报工作

联系人:刘冉,0531-51761272;

 箱:CSL3299@shandong.cn。

   

     附件:1. 2023年粮食产业发展项目需求汇总表

 2. 项目库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3年2月2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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