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山东省小麦最低收购价第一批收储库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4 11:38   阅读量: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99号)和国家、山东省夏粮收购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和“谁定点、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权责对等原则,经中储粮集团山东分公司与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会商,共同确定了山东省2021年第一批符合条件的收储库点33个已报山东省人民政府备案。现予公布。

今年山东小麦最低收购价第一批收储库点公布(1)(1).doc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