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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8 17:38   阅读量:

鲁粮字〔202638


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气象局,农发行山东省分行各市级分行,中储粮集团山东分公司直属企业、省农业集团,省粮食行业协会: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夏粮收购工作会议以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扎实做好2026年粮食收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收购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抓好粮食收购工作既是落实中央部署、稳定粮价、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十五五”规划、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实际行动,更是践行为民宗旨、维护农民和经营主体利益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在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支撑带动下,我国粮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但是,当前国内外粮食市场形势复杂,国内粮食消费结构持续调整,优质品种供给市场需求不够,各类粮食经营主体发展快、规模大、参与度高、售粮时间拉长,加工企业入市趋于谨慎,对粮食收购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各地各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强购销管理,以夏粮、秋粮旺季收购为重点,加强统筹谋划,科学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举措,确保粮食收购工作顺利推进。

二、聚焦重点工作,严格执行收购政策

(一)强化要素保障,夯实工作基础。统筹保障仓储设施,全面排查辖区仓容底数,仓容紧张区域通过腾仓集并、维修改造、储备轮出等方式深挖库容潜力,配齐收购配套设备,满足新粮入库存放需求。强化业务水平提升,组织开展收购政策、业务流程、质量检验、仓储管理等培训,重点提高一线收购、质检从业人员实操能力,规范收购全流程作业标准。完善市场化融资体系,拓宽资金筹措途径,用足用好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探索“收储贷”等支持企业收购的融资方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收购资金需求。全力畅通运输渠道,依托交通运输保通保畅机制,对接粮食运输供需,紧盯粮食集中上市关键节点、重点区域等,统筹调配运力,保障粮食运输高效顺畅。

(二)抓好市场化收购,激发流通活力。要在活跃购销上下功夫,持续完善政策、提升服务、优化环境,引导各类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引导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粮食经纪人等有序售粮;发挥骨干企业带头引领作用,深化农企对接,大力发展订单收购;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和学会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要在产销衔接上下功夫,依托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区域性产销洽谈会等平台,深化跨区域产销合作,拓宽产销合作广度和深度。要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结合推进粮食流通提质增效项目,做大做强“齐鲁粮油”公共品牌,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实现优粮优价,带动流通增效、农民增收。

(三)规范政策性收储,守牢保障底线。严格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和《山东省小麦最低收购价工作方案(2025年版)》,中储粮集团山东分公司直属企业要落实好政策,采取针对性措施扩大收储能力,根据农民售粮需要合理布设库点,统筹人员调度,主动下沉一线,前移质检关口,优化作业流程,提升收储效率。各地要把握好地方政府储备轮换节奏,强化央地储备协同运作,同时协同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做好售粮组织、秩序维护、协同监管等工作。政策性收储库点要严格落实信息化管理规定,及时上报各类收购数据。

(四)加强监测预警,把控市场走势。要从严抓好新粮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动态掌握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状况,视情开展应急监测或专项监测,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发挥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作用,密切跟踪国际国内粮食供需、购销、价格、进口、消费等动态,加强市场形势分析,定期会商研判市场阶段性走势,及时发现处置趋势性苗头性问题。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规范粮食经营台账管理,扎实开展旺季收购进度统计调查,结合实际开展农户售粮进度调查,从源头上加强数据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准确反映农户售粮、企业收购等情况,为粮食市场调控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组织保障,全面提升流通效能

(一)强化部门协同,凝聚工作合力。健全完善粮食收购协调工作机制,强化部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协同发力,统筹破解粮食收购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通气会、专家讲座、实操指引等形式,普及涉粮法律法规,解读收购政策、惠农补贴等内容,推动政策直达基层农户。加强调查研究,广泛了解基层诉求,协调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动态优化工作举措,及时疏通收购堵点难点,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售粮体验。加强信息服务,各市要向社会公布粮食收购企业信息,方便农民便捷售粮,适时发布收购进度、市场价格等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经营主体合理安排购销活动。强化为农服务,及时推送气象防灾、粮食晾晒提醒,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统筹烘干、清理设备资源,为农户提供专业服务,有条件的地区进村入户开展科学储粮技术指导,助力农民减损增收。优化现场服务,统筹推行线下收购与线上预约并行模式,简化操作流程、优化服务环节,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质价标准,规范过磅称重、质量检验、账款结算等流程;政策性库点实行延时错峰作业,提升农民售粮便捷度与满意度。

(三)加强监管执法,维护市场秩序。深入开展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坚持夏秋粮收购与监管同步,及时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聚焦收购公示、质价标准执行、质量安全检验、售粮款兑付、销售出库、计量称重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粮食流通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巩固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坚持“人防+技防”结合,充分利用信息化监管、信用监管平台,进一步提高监管质效。畅通地方投诉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及现场监管二维码,及时核查处置群众反映问题,第一时间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依法公示部门权责清单,明确监管职责,强化协同监管,结合实际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凝聚监管合力。严格规范涉企检查行为,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四、严守安全底线,抓实行业安全生产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安全事故教训,立足夏粮收购作业集中、人员流动大、安全风险突出的实际,全面抓实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依托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紧盯粮食出入库、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粮食仓储作业“十个严禁”要求,从严落实除尘防爆、通风检测、应急演练等举措,规范现场机械操作、人员车辆管理等各类作业行为,全方位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主动公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气象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668

6.10关于做好2026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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