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业务频道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07 16:10   阅读量:


各处室、直属单位:

2026年5月是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粮食和物资储备核心职能,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服务“十五五”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开局起步。

二、宣传重点

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丰富发展的最新成果;“十五五”规划纲要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民法典、生态环境法典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乡村全面振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以及对外贸易投资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时间安排

2026年5月1日至31日

四、主要活动

各处室、单位要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主题,因地制宜开展多形式民法典宣传活动,形成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热潮。

(一)深化“送法进企业”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法律顾问等深入涉粮涉储企业、产业园区,开展“法治体检”、民法典专题讲座和现场答疑,帮助企业完善治理结构,依法防范经营风险,提升依法治企能力。

(二)突出“民法典进农村”。紧扣乡村全面振兴,结合夏粮收购、储备轮换等节点,面向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和基层群众,宣传民法典关于合同、物权、婚姻家庭、继承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条文,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三)扎实开展“进机关、进社区、进网络”等活动。认真落实学法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结合“双报到”等载体开展社区普法,利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强典型安例、短视频等精准推送。

(四)组织收看山东省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成果展示片;积极参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的民法典专项答题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组织实施好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作为重要任务,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突出“服务高质量发展”主题,确保宣传实效。

(二)压实普法责任。按照法治宣传教育法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发挥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普法志愿者等队伍作用,营造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的良好环境。

(三)力戒形式主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务实有效开展宣传,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活动接地气、有实效。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6年57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