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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 关于加强政策性金融支持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3 11:17   阅读量: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

关于加强政策性金融支持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工作的通知

鲁粮字〔2026〕23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发行各市分行,省农业集团: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牢农业大省、粮食大省责任,切实发挥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作用,搭建政银合作平台,共筑粮食和储备安全防线,现就进一步深化政银协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政策性金融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也是服务粮食安全的“主力军”和“压舱石”。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扛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大责任。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聚焦核心职能,以硬的举措管储备、以活的手段强产业,加快建设更高水平“齐鲁粮仓”;农发行系统要持续筑牢粮食信贷这个“立行之本、发展之基”,切实增强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金融保障。

二、聚焦重点合作领域

(一)保障政策性储备落实。坚决贯彻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严格落实国家下达我省地方粮食储备规模,认真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足额保障政策性粮油收储和轮换资金供应,强化粮食库存监管,确保“库贷挂钩”。紧扣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及同级政府安排的能源资源类战略物资、生活类救灾物资等应急保障物资储备任务,积极参与资金保障。

(二)加大粮食市场化收购资金供应。充分发挥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政策引领作用,强化与粮食企业的沟通对接,引导有意愿、有条件的粮食企业积极参与基金,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民售粮款兑付管理办法》(国粮财规〔2025〕289号),加大粮食政策性收储、市场化收购信贷支持力度,确保农民等售粮款及时足额筹集和兑付。

(三)支持粮油等仓储设施建设。加快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及提升改造,重点支持各地承担政策性业务的国有粮食储备及购销企业根据地方政府要求及业务发展需要组织实施的新建仓储设施项目。推动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支持粮油批发市场、配送中心、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物流设施,以及粮棉油类产品占其农产品年货运吞吐量50%以上的综合性仓储物流设施等建设。支持能源资源类以及应急保障物资的仓储、物流、储运、管网设施、应急保供中心及其他流通基础设施等建设。

(四)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加大对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收购、储备、物流、加工等环节的信贷支持,进一步整合资源,增强企业市场化自主经营能力,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国有粮食企业。

(五)加强数据系统互联互通。加快推进山东省粮食购销监管信息化系统和农发行远程服务与管理一体化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搭建高效的数据交互桥梁,建立监管新模式。积极探索在粮食结算中引入数字人民币技术,实现对粮食购销业务资金流向、流量的精准监管,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三、强化金融服务保障

(一)用好信贷产品。农发行现有的储备调控贷款、购销加工贷款、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贷款等贷款产品,覆盖粮食生产种植、流通储存、加工转化等各个环节,其中,储备调控贷款在储备物资未出库的前提下可办理展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贷款额度高、期限长,可有效满足项目投资大、回报周期长的资金需求特点。市、县农发行要按照贷款审批权限,用好现有信贷产品,服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

(二)执行优惠政策。实行保本微利定价原则,综合考虑资金、风险等各类相关成本,在对标同业的基础上,给予贷款利率优惠政策,主动让利粮食企业。对信用保证基金模式贷款、重点客户和重点项目贷款,在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准许范围内,执行省农发行利率定价权限的最低值。对采取自主让利计划的贷款,省农发行FTP利润考核时还原至保本利率进行测算。

(三)优化贷款条件。对承担落实政府调控政策、促进粮食市场流通、维护粮食安全的国有贷款客户,可实行差别准入。对信用保证基金模式贷款、名单制管理的重点客户、为完成宏观调控任务而建设的仓储物流设施项目,可采取信用贷款方式。

(四)优先配置资源。农发行信贷资金规模优先保障粮食信贷业务,全额保证政策性储备调控资金供应,对市场化粮食贷款规模给予重点倾斜和优先安排、优先满足,保障贷款资金需求。开辟绿色办贷通道,对服务粮食安全信贷项目,优先调查、优先审批、限时办贷,切实提高效率。

四、密切政银沟通对接

(一)建立联席沟通机制。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农发行要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以服务辖区内粮食市场和物资储备健康稳定发展为出发点,研究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政银企合作共赢的融资服务模式,有效保障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融资需求。

(二)凝聚政策支持合力。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统筹利用相关支持政策和资金渠道,鼓励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服务和推动粮食企业转型升级。各级农发行要积极跟进有关项目,结合企业实际需求,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配备专职客户经理,综合运用各项优惠信贷政策,全方位扩大信贷支持规模,抓好风险防控,建立可持续的融资支持机制。

(三)总结推广典型模式。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农发行要及时总结政策性金融服务我省粮食领域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融资模式,并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

2026年4月22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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