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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在江西山东两省启动2025年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8 16:13   阅读量:

国粮粮〔2025〕232号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江西省启动2025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中储粮〔2025〕109号)、《关于在山东省启动202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中储粮〔2025〕110号)均悉。根据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等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同意自2025年8月9日起在江西省内符合条件的地区启动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在山东省内符合条件的地区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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