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粮办发〔2025〕11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省局各直属单位,中储粮集团山东分公司、鲁粮集团: 当前,我省即将进入汛期,暴雨等极端天气增多,夏粮收购即将全面启动,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严峻。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省政府安委会要求,现就加强汛期及夏粮收购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防汛责任 各市各单位要按照省局和当地安委会工作安排,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及夏粮收购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落细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好研判,亲自部署,分管同志要抓紧抓实抓具体,责任科(处)室要加强指导调度,深入分析汛情对当前安全防范带来的挑战,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汛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未雨绸缪,迅速排查整改隐患 各市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安全生产动态,立即指导企业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粮食仓库、罩棚等建筑物的结构安全,防汛物资和设备是否充足完好,电气设备是否存在漏电隐患等。一是加强防涝措施。要做好库区排水设施的检查维护,防止出现内涝灾害;检查排水系统是否畅通,按照规定清理排洪沟渠,密切关注周边地质变化情况,对有灾害发生迹象的隐患点,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加固或临时封闭等措施,落实责任人、监测人。二是盯紧重点企业。综合采取现场检查、线上巡检等方式,加大抽查检查力度,确保风险可控在控;对不放心的企业,尤其是发生过事故和问题隐患较多的企业,要点对点盯靠,蹲点式驻守,确保不出问题。三是确保闭环管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清单和整改台账,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从严从紧防控风险。 三、突出重点,加强作业现场管理 夏粮收购期间,仓储单位作业量逐渐增多,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坚决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一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要以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危险作业和施工作业为重点,盯牢看紧重大风险源以及风险分析、作业审批、安全交底、持证上岗、现场监护等关键环节管理情况,加大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粮食仓储作业“十个严禁”宣贯力度。二是做好现场安全管理。要按规定提前检查检修设备,并正确使用进出仓设备;要确保安全用电,严禁超负荷运转,严查线路老化等问题;出库作业要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指定专人监护作业现场;要切实加强库区交通车辆管理,防范“三违”现象发生。高温、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情况下,立即停止作业。三是强化外包作业管理。压实企事业单位外包、外租等经营业务安全生产责任,坚决杜绝安全协议“一签了之”、安全责任“一包了之”、场地设施“一租了之”。要将外包人员的管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将接受作业指令的第三方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和承包商、第三方单位人员统一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四、夯实基础,着力提升应急水平 重点做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天气预警。主动及时调度收集信息,加大巡防排查力度,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提早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二是加强应急演练。指导企业主动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应急演练,根据本单位防汛应急预案,扎实开展防汛应急演练,确保遇有灾情能够快速反应、有力抢险,切实提高防汛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干部要在岗在位,一旦遇到重大险情要靠前指挥,科学高效处置。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严格执行报送时限规定,落实“先口头、后书面、再续报”等要求,确保遇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送情况,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5月27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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