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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转发《关于执行粮食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6 17:33   阅读量:


鲁粮字〔2025〕18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鲁粮集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执行粮食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标〔2024〕198号以下简称《规定》转发你们各市鲁粮集团要加强《规定》的宣贯,同时,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粮食收购和销售工作。

关于执行粮食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4月15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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