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部 门 | 权责清单事项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1 | 省粮食和储备局 | 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监督检查 | 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监督检查 | 1.粮食收购企业遵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法律法规情况;2.粮食收购企业备案情况;3.粮食收购企业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情况;4.粮食收购企业开展粮食收购政策宣传、验质检斤、粮款支付、报送收购进度等工作情况;5.政策性粮食收购主体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等粮食收购政策情况;6.承储企业在粮食销售出库过程中是否掺杂使假;7.承储企业是否向买方额外索要收取其他费用问题;8.承储企业是否不按照交易细则和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及时交割;9.承储企业是否设置障碍或以各种借口拖延阻挠出库等;10.买方企业是否执行政策规定、交易规则,是否违背诚信、歪曲事实导致出库纠纷及违约、毁约等;11.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省、市、县级粮食和储备部门 |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年2月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十八条 2.《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23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第三条 |
2 | 省粮食和储备局 | 地方储备粮监督检查 | 地方储备粮监督检查 | 1.执行地方储备粮收购、轮换、销售、动用计划情况;2.地方储备粮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3.地方储备粮库存质量安全;4.地方储备粮储存安全情况;5.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仓库条件情况;6.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级粮食和储备部门 | 《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2022年4月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9号)第五条、第三十二条 |
3 | 省粮食和储备局 | 粮食库存检查 | 粮食库存检查 | 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结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重点检查地方储备粮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3.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4.企业安全储粮等情况;5.企业仓储管理等情况;6.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级粮食和储备部门 |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年2月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十八条 2.《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09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五条 3.《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2016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第四条 4.《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23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第三条 |
4 | 省粮食和储备局 | 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 | 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 | 1.粮食收购企业备案情况;2.粮食收购者执行质量标准情况;3.粮食收购者支付售粮款情况;4.粮食经营者建立台账和报送统计数据情况;5.粮食储存企业进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情况;6.粮食经营者使用仓储设施、运输工具情况;7.其他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 企业、 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级粮食和储备部门 |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年2月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十八条 2.《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09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五条 3.《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2016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第四条 4.《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23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