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鲁粮集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有效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按照《山东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实施细则》(鲁粮发〔2024〕4号)有关规定,省粮食和储备局按程序认定山东鲁粮集团有限公司等158家企业为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现予以公布。
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平时按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粮食应急状态下,要服从省粮食和储备局统一指挥和调度,保证粮油的应急加工和销售,保持必要的粮油库存量,切实做好粮油供应配送工作,确保粮油供应充足、质量良好、价格稳定。省粮食和储备局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不具备应急保障能力、不履行应急保障义务的企业,经核实后,相应取消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资质。
附件:山东省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名单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8月14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