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粮字〔2024〕32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发行山东省分行各市级分行,中储粮集团山东分公司直属企业、鲁粮集团,山东省粮食行业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夏季粮油收购工作会议和山东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24年夏粮收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重要意义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我省实施“十四五”规划、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的关键一年。夏粮收购是全年粮食收购工作首战,在促进粮食生产、掌握粮源、保供稳价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好夏粮收购工作,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粮食稳定安全供给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应对风险挑战,保持粮食市场平稳运行的有力抓手,是担当“为耕者谋利”职责,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必然要求。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把夏粮收购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粮食安全大局中谋划,有力有序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筑牢保供应、守底线的基础,更好服务宏观调控。 二、多措并举,统筹抓好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购 要坚持市场化方向不动摇,加强要素保障,认真做好仓容准备、资金筹措、人员培训、政策完善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到“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充分发挥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作用,健全粮食市场化收购融资支持机制,用好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统筹运用保险、担保、代收代储、合作经营等多种方式,支持企业筹措夏粮收购资金。加大对各类企业的支持力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购销活动中面临的困难问题。健全完善政府搭台、市场主导、企业运作的产销合作长效机制,因地制宜举办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产销洽谈活动,促进粮食大规模、跨区域流通。有关企业要主动服从服务宏观调控,利用仓容、资金、渠道等资源优势,积极入市收购,促进市场流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要认真抓好政策性收购,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严格落实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按照《山东省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政策性收购各项准备。要提前确定收购库点,合理布设收购网点,及时公布有关信息,帮助农民就近就便售粮。要严格执行质价标准,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要加大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力度,对可能出现的不达标的粮食,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政策性收购资金要及时足额供应,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三、优化服务,提升各类粮食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要不断增强为民为企服务意识,持续提升现场、咨询、预约、信息、产后“五项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讲究服务细节,用心用情做好接卸指引、过磅称重、扦样检验、账款清算等各环节工作,必要时早开门、晚收秤,延长收购时间。加大预约收购推广应用力度,丰富预约方式,优化预约流程,让售粮农民少跑腿、少排队、快售粮。注重服务效率,按照“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的要求,对售粮农民反映的问题和诉求,要迅速回应。延伸服务链条,在做好收购现场服务基础上,围绕全链条节粮减损,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及时提供清理、干燥、收储等服务,积极指导农民做好庭院科学储粮,努力帮助农民减损增收。指导收储企业改善仓储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高仓储管理规范化水平。要下大力气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督促企业严格遵守“一规定两守则”和《粮食仓储企业安全生产作业指南》等操作规程,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五化一落实”专项行动,加强风险隐患排查,严格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作业管理,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调控,保持粮食市场总体平稳 要切实抓好夏粮收购和保供稳价各项工作,全力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充足运行平稳。强化监测预警,紧盯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适时加大监测力度和频次,及时掌握粮食供求、价格以及各类主体心态等变化,提前做好应对。必要时要对部分品种、部分地区开展日监测日报告工作,随时掌握最新情况。指导储备企业从保供稳价和市场调控大局出发,合理把握收储轮换时机、节奏和力度,发挥支持收购、提振市场的积极作用。结合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持续加大夏粮收购期间监督检查力度,完善问题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入库粮食质量安全检验和支付售粮款等重点环节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充分用好12325、12315等热线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效率。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持续加大违法违规问题打击力度,对坑农害农等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要充分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粮食收购期间的远程动态监管,政策性粮食收购要全面使用信息化系统,确保粮库信息系统与省平台互联互通提升穿透式监管能力。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 五、凝聚合力,共同落实好夏粮收购工作任务 要坚决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切实承担起组织辖区内夏粮收购工作的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将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完善工作方案,细化收购安排,紧盯重点品种、重要区域、关键节点,立足于早、立足于快、立足于实,确保顺利完成夏粮收购各项任务。要结合粮食和储备系统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培训、大落实”,把调查研究贯穿夏粮收购全过程,经常性深入到基层一线和田间地头,广泛听取基层部门、粮食企业、种粮农民的意见建议,及时掌握第一手情况,增强收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调度夏粮收购进展情况,紧盯任务落实和政策执行,加强工作指导,妥善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对接,进一步健全完善协调机制,强化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跨主体协同联动,形成收购工作合力。要坚持底线思维,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暴雨、洪涝、干热风等异常天气和自然灾害预警,提前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保障农民售粮顺畅。对重大问题,要按要求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有效处置。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 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2024年5月27日 (主动公开)
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鲁粮字2024 3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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