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省粮食和储备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工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增强对法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健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根据《中共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关于完善领导班子学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局长王伟华同志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法治机关建设部署安排。印发《2023年全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谋划和落实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强化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明确责任处室和任务分工。 (三)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邀请法律顾问列席局长办公会,审核修改合同、办理其他法律事务、参与省局法律宣传等活动。省局公职律师2人,全程参与地方性法规制定、政府规章修正、规范性文件制发,受省局委托参加案件审理14起,处理信访案件1起。 二、持续推进粮食和储备法治体系建设 (一)科学谋划地方立法。向省人大、司法厅报送了《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报送2023年地方立法计划建设项目的函》,建议将《山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作为二类立法项目,并力争在2024年将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列入一类立法项目,在2025年制定并出台。 (二)规范政策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范,正确行使粮食行政处罚裁量权,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粮食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则》,全方位夯实粮食执法根基。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机制。先后5次组织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目前,我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等配套制度和制式文本,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培训。加大与国家局、省大数据局、省市场监管局沟通力度,做到信息共享、放大效应。2023年省局开展随机抽查4次,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粮食和储备法治培训 (一)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日常学法经常化。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纳入6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邀请省司法厅专家和法律顾问单位律师开展法治建设辅导报告3次,组织参加国家局法治讲座及培训班2期,省司法培训班4期,视频观摩旁听法庭庭审2次,省局网站“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更新内容17期。 (二)重点学习党内法律法规等。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发放法律书籍、开展多渠道宣传、依托平台学习和组织旁听民事案件庭审等方式加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在全国普法办指定网络平台观看学习全民普法方面公开课。 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根据《全省粮食行业法治宣传教育第8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利用粮油科技宣传周、世界粮食日、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普法活动。常态化更新省局网站法规规章版块,发挥微信公众号的普法阵地作用,重点宣传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政策法规,及时报送普法工作总结。10月16日,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教育厅、科技厅、省妇联开展2023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活动周期间,组织开展粮食安全系列宣传100多场次,布置全国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介绍、爱粮节粮知识等相关展板,张贴主题海报、发放主题宣传册、倡议书等宣传资料万余份,发放特色宣传品14000余份。 五、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一)开展专项检查评估,全力确保储粮安全。综合运用季度巡查、交叉互查、省级督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方式,压实粮食检查评估责任。一是开展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4-7月,随机抽取检查库点107个,组织16市交叉互查,共检查省市县三级储备粮371.98万吨,油脂3.36万吨,库存检查发现227个问题,整改完成率100%,对国家局列出的7个重点问题,应罚尽罚率100%。二是开展新入库政策性小麦全覆盖检查。9-10月,结合三季度巡查,检查全省粮食库点200个,仓房货位626个,数量159.7万吨,抽检粮食样品629个。现场检查结果显示,2023年我省新入库政策性小麦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管理比较规范,没有发现重大风险隐患。三是开展省级储备粮管理绩效评估。11月,成立省级评估组,对鲁粮集团及所属11个承储库点、5家代储库点的省级储备粮管理情况开展绩效评估,通过企业自评、材料评审、现场检查等方式,检查数量质量、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轮换和资金管理、政策执行等情况。对检查发现问题,督促企业抓好问题整改,加强内控管理,压实承储企业主体责任。 (二)做好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夏粮收购期间,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制定检查方案,对日照、临沂、济宁、德州等4市10家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组织各市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检查。集中收购期间,全省开展夏粮收购检查488次,出动检查人员1639人次,检查收购主体753个次。秋粮收购期间,联合粮储山东局制定检查方案,对枣庄、泰安2市5家企业秋粮收购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三)认真开展政策性粮食出库专项监管。一是开展政策性粮食销售监督检查。省级组织检查收购主体102次,重点检查销售企业落实粮食销售出库检验制度、执行水杂增扣量规定和处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情况,指导烟台、日照、临沂等地做好定向销售饲用稻谷的监管工作。二是开展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全省开展检查526次,检查企业1383个次,对违反统计制度行为的做出行政处罚3起,罚款7.2万元。 六、2024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执法队伍政治建设。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执法规范化标准,统一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围绕执法公开、责任追究、外部监督等方面,构建完整、科学、有效的监督运行机制。 (二)继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贯彻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做好普法责任制责任部署,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职责任务。利用“世界粮食日”“12·4 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运用“互联网+法治宣传”等新手段,多形式多渠道面向社会公众普法。 (三)尽快出台我省粮食和储备法规规章。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根据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法》,学习借鉴外省粮食立法实践经验,加强我省粮食和储备地方立法调研,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进《山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尽快出台。 (四)务实开展调查研究。紧贴“十四五”规划发展方向和重点,围绕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职责,聚焦保障粮食安全和推进高质量发展,选准课题,深化方式,积极组织开展综合调研,力求形成有情况分析、有创新思考、有前瞻性对策的调研成果,并指导改进工作,为粮食和储备事业发展谋良策、出实招。 (五)全面推进粮食流通监管制度化。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形成合理有效的粮食流通监管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优化监管流程,营造良好的粮食流通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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