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MB2852055W/2024-002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组配分类: 重点任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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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评价】《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12-25 15:33   阅读量: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夏粮收购工作会议精神,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聚焦惠农惠企政策落实,立足信贷资金风险管控,持续完善省市县三级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机制,全面推动夏粮收购工作顺利开展。通过现场、电话、书面问卷等方式认真开展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政策评价工作,有关报告如下:

一、建立省市县三级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机制。为进一步推动解决粮食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山东通过市、县级小范围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省级及时总结经验、扩大规模、适时启动的模式,逐步建立起省市县三级共同运行的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机制。截至2024年11月底,全省共建立19支基金,其中1支省级、3支市级、15支县级,2024年以来已新放贷34亿元。省级基金重点支持民营和中小企业,突出普惠作用;市县级基金主要支持辖区重点大型企业,突出引领带动作用,三级基金合理搭配,形成了符合基层企业实际需求的有效体系。

二、创新省级基金管理模式。省粮食和储备局会同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农发行印发《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后,为让更多企业参与基金,落实惠企政策,先后两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基金募集,通过绘制政策解读“一张图”、召开基层企业答疑会、强化一对一服务、综合运用新华社新媒体等方式,广泛解读政策和宣传发动,先后吸纳近80家企业参与省级基金。在基金运行中,不断创新管理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强化平稳有效运行。成立由粮食、财政、地方金融监管等组成的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办公室,定期会商,高效协作,疏通堵点;引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任基金管理人,制定《管理人业务操作规程》、《管理人贷后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和运营,严格审核和贷后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运行;除与农发行合作外,新吸纳农业银行和恒丰银行等商业银行,为粮食企业提供更多选择,进一步扩大基金规模;建立风险排查机制,对有风险企业及时清退,确保基金稳定运行,维护各参与企业利益;指导粮食企业将信息系统和视频监控接入省级平台接受远程监管,会同各基金成员单位共同防范信贷风险。

三、省级基金发挥实效。一方面省级基金实现了多元化主体服务,截至2024年11月底,现有企业55户,从参与地域看,覆盖全省15市,并且以粮食主产市为主,其中临沂、德州参与企业户数和金额分别为11户、2800万元,10户、2700万元,占企业总出资的38%;从经营范围看,购销企业和加工企业基本平衡,购销企业31户,加工企业24户;从企业性质看,民营企业占比较大,民营企业37户,占67%。服务主体的多元化,既体现了政策的普惠性,又聚焦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让各类市场主体真正有获得感,切实增加企业应对当前困难的底气。另一方面,实现基金企业有钱收粮。自基金启动以来,紧跟粮食企业需求,强化政银企服务对接,协调银行开辟绿色通道,指导基金管理人加快出具保证函,增信贷款发放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24年11月底,省级基金自运行以来累计出具162份保函,发放贷款153笔、金额25亿元,2024年以来新放贷6.7亿元,进一步充实了粮食企业的“钱袋子”,有效支持粮食收购,确保农民增收、企业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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