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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5 16:24   阅读量:

鲁粮字〔2024〕53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省局各直属单位,中储粮集团山东分公司、鲁粮集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省政府安委会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当前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第四季度,秋粮收购繁忙,加之气候影响,生产作业环节面临较大风险,各类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营造良好安全环境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将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基层末梢、岗位人头,强力推进安全生产硬措施得到硬落实。要根据安全管理目标要求,持续建立健全监管企业清单,并动态更新,抓好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和延伸。

二、进一步抓好现场动态风险管控。进一步督促企事业单位强化作业现场管理,特别是加强对第三方业务单位监管力度,严格审查施工建设单位和运维单位的安全资质,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杜绝以包代管、以租代管,决不能将安全“一包了之”。对于有建设施工任务的单位,要加强作业现场的用电、动火作业审批和监管,合理安排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前后的工程进度,坚决防止为赶工期、赶进度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落实粮食仓储作业“十个严禁”,加强秋粮收购期间作业管理,严防粮堆埋人事故发生。

三、开展监督检查深化治理隐患。指导企业完善《企业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鼓励引入专业技术力量支持,重点针对粮食仓储企业的粮食进出仓、蒸熏作业,谷物磨制企业的防尘防爆、机械通风等关键环节,组织严密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按照《全省粮食流通行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紧盯最容易出事的领域、最不安全的因素、最不放心的环节,深入一线,深挖深查问题隐患,将压力有效传导到企业、到末端、到岗位。针对前期开展的汛期、中秋国庆期间系列专项检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落实“五到位”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四、不断加强火灾防控力度。各单位要针对秋冬季火灾易发、高发特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及时修订完善有关方案预案,配足配齐消防设备设施,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竭力畅通应急逃生“生命通道”,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规范大功率用电设备使用,及时检查整改供电线路老化、违规拉线接线问题,防止输电线路过载、短路引发火灾。要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根据周边环境、人员活动特点,健全完善联防联控机制,严格加强防范粮库周边烧荒、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共同消除火灾隐患。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10月24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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