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暗访检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1 15:27 阅读量:
鲁粮字〔2023〕71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粮食和储备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制度>的通知》(鲁安发〔2023〕22号)有关要求,省局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暗访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二、工作任务
对下级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辖区内谷物磨制领域和粮食流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含人员密集场所)、生产作业现场开展暗访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重点工作安排情况;全国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举措落实情况;
(二)《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工作开展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情况;“粉六条”及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以及行政执法指令执行情况;
(三)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暗访检查的其他事项。
三、活动形式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进行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的方式,开展暗访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可邀请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参加或联合其他监管部门组织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参与暗访检查的专家及技术人员的相关费用,按照“谁聘请、谁支付”的原则予以报销。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严密组织,将本次暗访检查作为检验工作、查找问题、完善提高的有效手段。对检查出的问题,抓好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活动开展期间,省局将开展暗访检查活动并适时对部分市暗访检查工作进行督导。
(二)加强培训,提升效能。通过集中培训、专家讲授等形式提高暗访检查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暗访检查活动顺利完成。暗访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进入危险作业地点检查时,要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携带符合安全要求的检查装备。
(三)严格纪律,确保实效。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因检查而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开展暗访检查前不得向被检查单位透露检查相关信息。
暗访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形成工作报告,于五日内报省局。联系人:张宗慧,51761275;邮箱:zzh2018@shandong.cn。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9月19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