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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8 16:47 阅读量:

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各局属单位,中储粮集团山东分公司、鲁粮集团:

为深刻汲取宁夏银川市“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切实筑牢守好安全底线,确保全省粮食和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6月22日全省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工作特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极为重要。各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工作落实。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责任。要围绕安全生产责任、安全培训、诊断检查等内容,研究具体举措,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狠抓防范措施,补齐短板弱项,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扎实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按照《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对照《粮食行业企业重点检查事项》,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全面自查,重点加强对作业现场安全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制定措施、应急预案和整改期限,实现闭环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山东省企业危险作业报告管理办法》,督促指导企业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三是对粮食出入库、进出仓等外租外包情况开展排查,加强统一协调管理,举一反三摸排风险隐患,坚决堵塞漏洞,确保安全稳定。

三、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当前,我省已进入汛期,强降雨、高温、大风等极端天气增多,安全防范压力大。各市各单位要立足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保安全,督促企业加强汛期巡视巡查,必要时停止高处、动火、有限空间、起重等作业,做好防暴雨积水、防高空坠物、防雷电、防触电、防倒塌等各类防范措施。指导企业重点检查粮仓门窗、屋面、墙面有无渗漏点,安装挡水板,加固加高挡水墙;检查药品库、配电室等设施设备,疏通排水沟渠,备好应急发电、排水泵、沙袋等防汛物资。要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暴雨、洪水、台风及次生衍生灾害,及时开展汛期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响应联动,细化险情处置措施,抓好演练经验总结,修订完善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抓紧抓实夏粮收购期间安全生产

各市各单位要针对夏粮收购工作深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确保职工熟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危害及应急处置措施。要加强设备检查与维护,开展岗前安全生产和业务培训,严格按规程作业,防范设备伤人事故发生;严格按设计标准和程序入仓装粮,严禁超限装粮、不对称装粮;加强对满仓状态的老旧仓房的检查,防止发生仓房倒塌事故;加强收购现场运输车辆管理,防止车辆伤人事故;加强用电管理,定期检查输电线路和电器设备的运行状况,防止出现人员触电和因电火灾事故;严格管理储粮化学药剂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防止储粮化学药剂丢失、自燃、爆炸等事故发生。

五、加强值班值守

加强力量,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好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等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遇到安全事故或险情时,主要领导要亲自上阵、靠前指挥,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应对,最大程度减少损失。要加强与当地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的联系,加强监测预警、信息通报、资源共享,强化应急处置,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科学有效处置,并按规定上报,严禁迟报、瞒报、漏报。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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