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9 15:08 阅读量:
鲁粮字【2023】35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发行山东省分行各市级分行,中储粮集团山东分公司直属企业、鲁粮集团,山东省粮食行业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夏季粮油收购工作视频会议和山东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23年夏粮收购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3〕7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做好粮食工作、保障粮食安全意义重大。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抓好夏粮收购,打牢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是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保障粮食稳定安全供给的重要举措。我省是夏粮主产省,产量和收购量均居全国前列,打好夏粮收购首战,事关粮食收储调控和市场平稳运行、事关种粮农民现实利益,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胸怀粮食安全“国之大者”,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的具体体现。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农业大省的责任首先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履职尽责、紧密协同,抓紧抓实夏粮收购工作,坚决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二、多措并举,精心组织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购
要扎实做好收购仓容准备、资金筹措、人员培训等各项工作,为夏粮收购提供有利条件,切实做到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确保“颗粒归仓”。面对国内小麦价格承压下行等情况,各地要强化市场分析研判和轮换跟踪调度,指导企业合理把握轮换时机节奏,稳妥有序开展轮换工作。要建立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化融资支持机制,巩固提升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使用成效,缓解企业收购资金压力。政策性粮食收购、保管、轮换等资金要及时足额供应,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要深化区域间产销协作,拓宽粮食流通渠道。坚持底线思维,落实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按照《山东省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工作方案》要求,新小麦上市后,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利用粮食价格监测点,每日监测本地小麦市场收购价格变化,严格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启动、终止条件与程序,进一步发挥好政策的托底作用。要根据粮源分布和农民售粮需要,统筹合理布设收购网点。严格执行质价标准,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相关地方要切实承担起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对可能出现的不符合标准的粮食,按照有关规定,必要时采取地方临储等方式妥善处置,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
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提高为农服务质量
要主动对接农民售粮需求,优化收购现场服务,帮助农民便捷顺畅售粮。指导收购库点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购品种、质量要求和价格标准,根据售粮主体需要做到早开门、晚收秤。引导企业采取预约收购方式,不断提高购销自助化、便捷化水平,有条件的可开展预约检验,让农民少排队、快售粮。加强农户储粮技术知识宣传,分类指导农户因时制宜科学储粮。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落实《粮食节约行动方案》,不断强化全链条管控,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浪费,营造全社会爱粮节粮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及时提供清理、干燥、收储等服务。同时,督促指导企业排查粮食出入库、烘干、熏蒸等各环节风险隐患,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遵守“一规定两守则”等操作规程,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强化监测预警和执法监管,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要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密切跟踪分析收购形势,主动发布夏粮生产、粮食质量、收购价格、供求情况、收购进度等市场信息,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和主流媒体采访报道等方式,主动发声、回应关切,稳定市场预期。持续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充实完善粮食加工、储运、配送、供应等应急保障网点,不断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切实提升应急保供能力。中储粮集团山东分公司、鲁粮集团及地方储备承储企业要加强协同配合,把握好时机、节奏和价格,有序组织开展储备粮轮入,发挥好吞吐调节作用。要把粮食收购执法监管作为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举措,坚决落实“强监管严执法重处罚行动年”相关要求,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和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加强粮食收购企业备案、政策性粮食收购库点审批、仓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事中监管,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充分发挥12325、12315监管热线作用,综合运用“飞行检查”“季度巡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巩固拓展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成效,政策性粮食收购要全面使用信息化系统。粮食行业协会及中介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合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粮食收购协调机制,层层压实各方责任,扎实推进夏粮收购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考虑收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和应对预案,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在全省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深入田间地头和收购一线,全面了解农民和各类市场主体诉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完善相关措施,解决收购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收购工作顺利开展。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报告。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2023年5月19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