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受理 依法管粮 服务企业
——从备案开始以“四个统一”指导规范粮食收购企业行为

发布时间:2023-11-27 16:51   阅读量:

近年来,潍坊市发改委坚持以服务企业为出发点,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指导企业在备案的同时做到“四个统一”,对于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统一建立一户一档实行信用管理。备案即建立信用管理档案,通过梳理企业备案,对289个备案企业全部建立信用管理档案把粮食经营企业备案表、各种检查记录、各级政府以及粮食协会授予的荣誉证明、产品质量证明、违法记录和处理情况等都收入档案。年终以此作为评定企业诚信管理”等级的依据

二是统一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结合当地实际,在受理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的同时,按分类管理要求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参考分类办法:1辖区规模以上备案的涉粮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涉粮品牌企业。2规模以下经营良好的备案粮食企业。3其它已备案的粮食经营企业。4不需要备案的其它粮食企业及经营者。以此将企业分为放心企业168经常性重点管理企业121个,既减少了工作量也方便了企业,使有限的管理人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对重点企业的管理上

三是统一建立粮食统计管理台账指导涉粮企业规范填报统计报表,确保统计数据准确。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企业,进一步明确统计报表方法(所有涉粮企业都应建立管理台账,但并非都必须报统计报表)。分别建立电子报表企业261个,将企业电子台账,纸质台账、纸质统计报表等和辖区内统计电子报表分类结合企业28个,分不同类型企业采取灵活的统计报表方法确保粮食数量安全提供可靠依据

四是统一建立粮食质量管理台帐。指导企业建立粮油质量管理档案,规范要求区分不同类别企业分别建立粮油质量电子档案和纸质粮油质量管理台账289个做到所有粮油企业应建尽建,确保粮油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有据可查,实现了粮油质量安全有效管控

    同时,指导各县市区建立粮食“执法日志”使粮食依法管理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法管理有据可查提供可靠依据近年来,针对收到上级部门转来辖区内粮食经营企业被消费者举报问题,举一反三,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和不到位现象,通过规范粮食收购企业和各类粮食经营者行为,在备案的同时实行四个统一”管理,指导和规范粮食经营者行为,促进了对辖区社会粮食经营者的依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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