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创新“三统筹三提升” 增强综合监督检查能力

发布时间:2023-11-17 11:22   阅读量:

近年来,日照市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牢记粮食安全“国之大者”创新三统筹三提升”工作模式,着力强化监督检查能力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稳定、储备粮安全

一、统筹抓好政策培训,提升监督检查理论基础

日照市发展改革委针对粮食储备监管政策性强、机构改革涉及人员流动较大的实际,坚持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的理念,编印了制度性文件,制定工作规范,扎实开展综合培训,全面提升干部理论素质。一是编印《粮食和物资储备政策文件选编》。文件选编收录了国家、省、市常用政策文件35件,涉及仓储管理、救灾物资管理、流通统计、监督检查等业务。同时建立了文件电子库,收录常用涉粮文件100余件,既方便了干部职工政策理论学习,又基本满足了日常文件查询需要。二是制定《日照市粮食执法工作规范》。工作规范分为实体事项、程序事项及常用模板,规范了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并拟定了25个常用模板,并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详细的解释,既为行政执法人员日常工作开展提供了依据,又为行动年活动和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奠定了理论基础。三是积极组织干部执法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流通市场检查等培训,坚持“以案释法”,分析案件难点、痛点、堵点,分享笔录制作技巧、询问技巧以及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灵活适用。鼓励单位执法人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证考试,各参与执法人员均取得了执法证,听证主持人均持有听证主持人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市发改委监督检查科全体人员均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关证书,受聘为单位公职律师

二、统筹推进部门联动,提升监督检查工作合力

按照省政府批复日照市在粮食和物资储备方面,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处罚权分属不同部门因此制度上和实际操作中,做好发改和相关部门结合、市县镇村四级配合的文章,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一是横向联合,扩展检查覆盖面。在夏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全省库存粮食检查、2023年新入库小麦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市发改委联合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统一行动,深入企业对价格公示、储备粮收储调用轮换、计量器具检定等内容进行综合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注重政策文件流转,及时通报工作动态。联合城市管理部门转发了《山东省粮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为各级单位执法裁量权提供依据。同时,将《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等文件及时通报给城市管理部门,全面提升联合执法水平。二是上下联动,提升监督检查系统性。积极探索市、县、乡、村四级组织紧密配合,推进监督检查走深走实。在现有市考核区县的基础上,莒县探索性的将涉粮案件办理考核推进到乡镇级,乡镇在辖区内出现重大涉粮案件、不配合办理涉粮案件等情形时,在综合考核时予以扣分,行政村不配合办理涉粮案件时,对村进行考核扣分。逐步形成市级负责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县级负责流通市场监管、粮食执法、综合检查,乡镇级负责履行属地责任配合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村级负责维护本村售粮农民利益配合办理涉粮案件的四级联动、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

三、统筹做好方式互补,提升监督检查实际效能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注重做好方式创新,统筹做好重点检查与定期巡查,日常检查同“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强化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实现检查方式互补,既减少检查频次,降低检查成本,又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监管效能。一是深化检查方式融合。根据国家和省部署,对辖区内企业承储储备粮情况、粮食流通市场等进行日常检查,对资金拨付、收购价格、粮食收购质量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对辖区内粮食收储企业开展季度定期巡查,确保粮食流通市场稳定有序。同时,建设信息化平台,与各粮食储备企业、成品粮承储企业互联互通,实现现场检查与智慧监管相互贯通。二是开展信用监管。建立粮食经营者信用档案,记录日常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结果、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查处等信息,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做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无处不在,实现精准监管。三是开展“双随机”检查。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积极开展检查,拟定年度抽查计划,并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进行更新2023年以来,利用系统完成了30余项检查任务,全力提升监督成效,确保粮食流通储备安全。


                                           (供稿:日照市发展改革委 编辑:郝光永 审核:李化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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