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5 12:37 阅读量:
鲁粮字〔2023〕78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中储粮集团山东分公司,鲁粮集团: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粮油收购及政策性粮食销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办执法〔2023〕106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做好秋粮收购和粮油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鲁粮字〔2023〕72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辖区内从事秋粮收购活动的各类经营者,包括中央企业、地方国有和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跨区域收购的外地企业等。
二、检查时间
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市场化粮食收购情况。重点检查粮食收购企业是否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备案,是否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收购品种、质量要求、量(价)折扣规则及12325监管热线等相关信息;是否严格执行粮食收购“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规定,排查是否存在拖欠售粮款、坑农害农等行为;是否严格执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以及国家相关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计量器具、价格等检查,严厉打击压级压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
(二)检查储备粮轮换政策执行情况。辖区内有玉米、稻谷储备轮换任务的市县(市、区),要检查储备粮轮换收购入库流程和业务管理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执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拖欠粮款、以次充好、以陈顶新、拒收合格粮食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政策性粮食收储“一卡通”系统使用是否规范,粮食出入库凭证、影像资料、车辆出入库记录等资料是否妥善保管,是否价格上墙、标准上榜、样品上台;是否存在粮食入库验收走过场、虚假验收等现象。中储粮集团山东分公司、鲁粮集团负责对所属企业粮食收购、储备轮换工作的监管,确保国家粮食收储政策落实到位。
(三)检查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粮食收购企业是否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坚决杜绝拒报、虚报、瞒报等行为。
(四)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情况。结合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中央储备粮管理和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情况年度考核发现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粮食收购主体是否严格执行“一规定两守则”,检查机械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加大储粮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早预防、早发现、早排除,切实做到粮安、库安、人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抓好秋粮收购工作、保障粮食安全意义重大。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购销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开展好秋粮收购监督检查作为深化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和落实“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的重要举措,综合研判风险隐患,突出监管执法重点,周密制定方案,严密组织实施,严厉打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秋粮收购顺利进行。
(二)落实责任,加强层级监管。各地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认真执行粮食收储政策,履行好主管监管责任,规范收购行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市要加强对所属县(市、区)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消除隐患。省粮食和储备局、粮储山东局将适时对各地各单位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和中央储备粮轮换收购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联合抽查。
(三)协同配合,严肃查办案件。各地要建立问题台账,严肃查处涉粮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应罚尽罚。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财政、农业农村、农发行等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通过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监管合力。对检查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问题线索,应当按规定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四)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及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页等方式,积极宣传秋粮收购政策和12325监管热线,把政策解读到位,引导企业主动遵规守纪,引导种粮农民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要高度关注社会舆情,一旦发现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涉粮案件,及时核查,主动发声,妥善处置,回应社会关切。
(五)加强调度,及时报送信息。检查期间,实行月报告制度。请各市每月26日前将秋粮收购监督检查情况填报到省局云平台,鲁粮集团每月26日前将轮换收购进展情况报省粮食和储备局;中储粮集团山东分公司每月5日前将轮换收购进展情况报粮储山东局。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请各市、鲁粮集团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送省粮食和储备局;中储粮集团山东分公司将秋粮收购期间的中央储备粮轮换收购开展情况报粮储山东局。
省粮食和储备局:
联系人:郝光永,电话:0531-51761293;邮箱:lsjiandujiancha@shandong.cn。
粮储山东局:
联系人:李萌,电话:0531-85033643,邮箱:qdlmy.h@163.com。
附件:2023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典型案例登记表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东局
2023年10月13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