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专栏——《小麦》(GB1351-2023)

发布时间:2023-10-18 17:56   阅读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有关单位对《小麦》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于2023年5月23日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

与原标准相比,新修订的《小麦》标准主要是完善了“生芽粒”和“生霉粒”的定义。“生芽粒”的定义由“芽或幼根虽未突破种皮但胚部种皮已破裂或明显隆起且与胚分离的颗粒,或芽或幼根突破种皮不超过本颗粒长度的颗粒”修改为“芽或幼根虽未突破种皮但胚部种皮已破裂,或芽或幼根突破种皮但不超过本颗粒长度的籽粒”;“生霉粒”的定义由“粒面生霉的颗粒”修改为“籽粒生霉的颗粒”。新修订的标准更有利于检验操作的统一,保障小麦收储政策顺利执行,维护种粮农民利益。


    《小麦》(GB 1351-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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