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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山东省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1-11 17:14   阅读量:

山东省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  程小丽


储备粮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根据山东现有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特点,省粮食和储备局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

首先明确了储存地方储备粮的仓房基本要求。良好的仓储设施是储粮安全的重要保障,承储单位需具备符合标准的仓库设施及其配套设施,仓房需要具备良好的隔热、防潮和气密性能,库区需要具备排水、消防、交通等附属设施设备,并进行定期检验和维修确保质量良好、功能完备、安全可靠,保证储备粮的安全储存,防止因环境因素导致的粮食品质下降。承储单位应当对地方储备实行“专仓储存”,在仓外显著位置悬挂或者喷涂规范的标牌或者标识,标明储粮性质,体现粮权所属增加储存粮食的透明度,防止非法干预和挪用。

第二明确了仓储人员基本条件。承储单位应当根据地方储备储存保管任务需要,配备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的仓储管理、质量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熟悉并能够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安全储粮的各项规定、政策和标准。电工、机修工、锅炉司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持特种作业证书上岗。仓储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储粮培训,以提高其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的能力。

第三对仓储保管提出了新要求。储备粮的储存是保证粮食长期稳定供应的重要环节。为了保障粮食的质量安全,承储单位用于储存地方储备的仓房,应当因地制宜配备多参数(多功能)粮情测控、机械通风、制冷控温、有害生物综合防治等技术条件,具备所需技术应用能力。为了保证储存的粮食保质保鲜、仓储作业环境友好,承储单位的仓储条件应当支持地方储备控温储藏,有能力达到低温或者准低温储藏功效。这一要求体现了科学储粮技术进步和储备安全升级的要求,在更高水平上保障省级储备粮储存安全。

综上所述,山东省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涉及到承储单位仓房条件、人员配备、粮食安全储存,规范管理等方方面面,通过科学的管理办法,有效保证粮食市场供应的稳定性,有力地防范和化解粮食安全风险,确保广大人民的口粮安全和生活稳定。


    政策文件: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粮发〔2023〕1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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