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秋粮收购工作会议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九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省秋粮收购和粮油保供稳市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和储备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秋粮收购和粮油保供稳市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印发背景 粮食收购是衔接粮食生产与流通的关键环节,是保证粮食储备轮换、加工转化和供应消费的重要基础,事关种粮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省秋粮收购集中收购期从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抓好秋粮收购和保供稳市工作,是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障粮油产品有效供给,维护粮食市场平稳运行,坚决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 二、《通知》印发依据 1.《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2〕170号) 2.2022年全国秋粮收购工作会议(2022年9月15日) 三、部署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秋粮收购和保供稳市工作的特殊重要意义。要求把秋粮收购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将收购和保供稳市这两项工作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坚决防范出现农民“卖粮难”和粮油供应脱销断档等情况。二是加强协同联动,保质保量完成秋粮收购和保供稳市各项任务。要求各地在统筹做好秋粮收购和保供稳市上下功夫,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重点做好市场监测、政策解读、信息发布、预期引导、规范管理、提升服务等工作。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加强秋粮收购期间市场监督检查,查处打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四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秋粮收购和保供稳市工作提供坚强保障。要求各地坚决贯彻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切实承担起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措施安排,加强部门联动,形成上下齐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保障措施 扎实抓好秋粮收购和保供稳市各项工作,做到在五个方面“持续用力”。一是在提前统筹谋划方面持续用力。全面安排部署相关工作,适时派出调研组,对秋粮收获、玉米质量等进行实地调研,及时掌握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指导秋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在坚持市场化收购方面持续用力。坚持市场化理念不动摇,为企业搞好市场化收购创造更为良好的营商环境。不断强化人员、资金、仓容、运力等各项保障,巩固深化粮食产销合作,引导多元主体积极入市收购,全省准备收购仓容1120万吨,收购资金290亿元,努力做到“人等粮、钱等粮、仓等粮”。三是在优化为农为企服务方面持续用力。从售粮农民实际诉求出发,把为农服务落到具体行动上,落到每一个细节上,让农民售粮更舒心、更放心。特别是要积极应对收购期间降雨降雪和疫情多点散发的情况,提前做好烘干收储相关准备,加强农户庭院储粮技术指导,帮助农民减损增收。四是在保障粮食市场平稳运行方面持续用力。强化监测预警。紧盯重点热点,持续跟踪监测,深入分析研判,及时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办法。着眼于粮食产购储加销协同联动,做好加工、储运、配送、供应等各环节有效衔接,确保粮食供应充足、运行平稳,确保粮油产品不脱销、不断档。调整优化储备品种结构。要充分利用秋粮集中上市时机,收储一定数量的玉米、大豆作为饲料用粮储备,发挥好调节市场作用。五是在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方面持续用力。严格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加强秋粮收购期间市场监督检查,综合运用“四不两直”“飞行检查”“交叉检查”“12325热线举报”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加快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 联系人:赵祚林,电话;0531-51761261 政策文件链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切实做好秋粮收购和粮油保供稳市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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