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6 15:39 阅读量:
鲁粮字〔2022〕75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科技局、妇联: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粮食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六部门单位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粮发〔2022〕164号),现将组织开展我省2022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2年10月16日是第42个世界粮食日,主题是“不让任何人掉队。更好生产、更好营养、更好环境、更好生活。”10月16日所在周是我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主题是“保障粮食供给 端牢中国饭碗”;同时,也是《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确定的全省反食品浪费宣传周。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粮食安全问题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各地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引,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持续提高粮食安全综合保障能力,以国内稳产保供的确定性来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二、主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妇联及各市县相关部门单位。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粮食安全宣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报道,准确传递政策导向,着力稳定社会预期,为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全面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粮食安全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增强人民群众对粮食安全保障的信心。全面深入宣传爱粮节粮举措和价值观念,宣传粮食生产、收购、储存、加工、消费全链条节约减损的有效做法,组织开展粮食节约、反食品浪费、营养健康科普宣传,积极倡导爱粮节粮的社会风尚。
(二)挖掘推广保障粮食安全典型案例。各市要进一步总结先进经验、典型事迹,精心组织开展案例征集,挖掘推荐1-2个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典型案例,于10月25日前报省粮食和储备局,农业农村、教育、科技、妇联等部门推荐的典型案例,同时抄送上级主管部门。典型案例应按照“重在基层、优中选优”的原则,面向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聚焦惠农强农、科技支撑、国民教育、爱粮节粮等维度,能够体现较强的示范性、代表性和可复制推广性。各市要以案例为抓手开展专项宣传,切实把典型案例的创新性、亮点特色总结提炼出来、宣传推广出去。
(三)组织粮食安全主题宣教活动。宣传周期间,省有关部门联合举办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山东主会场活动。各市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主题作品征集、学习体验、知识竞答、微课堂直播、云参观、动漫展示、线上论坛等系列宣教活动,倡导引领爱粮节粮良好社会风尚。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灵活开展“线上+线下”主题教育,提升公众参与感。各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要发挥自身优势,自主开展宣传实践活动,大力营造爱粮节粮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寻找“最美家庭”“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等载体,将勤俭节约等理念融入到家风、家教、家训中,让爱粮节粮新风尚进家庭、到个人。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把活动办出实效、办出特色。请各市发展改革(粮食和储备)部门分别于9月26日、10月25日前,将本市活动方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报省粮食和储备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同时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市要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主要媒体的协同配合,广泛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报道,持续组织典型案例宣传推介,讲好中国粮食故事,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宣传活动,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严格遵守纪律。各地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注重活动内容,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坚持节俭办活动。严格落实本地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线上线下多样化方式开展活动,确保各项活动安全平稳有序。
联系人:省粮食和储备局 郑丽坤
电 话:0531-51761270,0531-51761242(传真)
邮 箱:lszcfg@shandong.cn
省发展改革委 省粮食和储备局 省农业农村厅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妇女联合会
2022年9月16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