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法规规章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49号)

发布时间:2022-04-28 14:52   阅读量: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349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2年3月28日省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周乃翔

2022年4月25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了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省政府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山东省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等8件省政府规章予以修改,对《山东省实施〈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细则》等8件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修改的8件省政府规章,根据本决定作修改并对相关条款顺序作调整后,重新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省政府规章.pdf
                2.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省政府规章.pdf

分送:省委书记、副书记、常委,省长、副省长。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4月26日印发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