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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
2022年优质粮食工程省级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3 17:14   阅读量:


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重点事权改革试点县,鲁粮集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指示精神,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实施,促进全省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鲁财建〔2021〕15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优质粮食工程省级示范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为纳入2022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库,且落地实、见效快、带动力强的重点成熟项目,以粮油加工及其主食制成品加工为主,以增加好粮油产品供给、打造全链发展为方向,围绕全省优质粮食工程升级和粮食产业发展“补短板、延链条、扩规模”目标,为全省粮食产业转型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设内容在满足“五优联动”要求基础上,重点围绕“六大提升行动”,促进产业、产品、产能升级,增加优质粮油产品供给。申报项目要坚持市场导向,聚焦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总体目标、年度目标、建设内容、时间进度安排及主要工作措施等内容。

拟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具备较大投资规模(不含原粮基地、原粮收购和广告宣传投入);依法获得项目审批(审批、备案)、土地、规划、环评等前期手续齐全。项目已开工建设,申报时实际完成投资比例达到或超过30%,原则上不超过70%,项目可当年基本完工。申报项目应不包含办公生活设施、交易场所、土地费用、工程其他费用等建设内容,且未获得其他中央及省财政性资金扶持。

    申报项目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在山东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经营范围为成品粮油加工,纳入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范围。

    (2)企业经济效益较好,连续两年保持盈利;债权债务明晰,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剔除政策性贷款),近2年内没有不良银行信用记录。

    (3)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并获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近2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及安全生产事故。

    (4)企业有自主注册商标和品牌,产品质量、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能够发挥优质粮油生产加工的示范引领作用。

    (5)项目实施方案总体目标、实施内容和预期指标具体清晰,可量化可考核,措施具体可行。

    二、申报程序

    各地及鲁粮集团应结合此前优质粮食工程项目摸底入库情况,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少而精”的原则筛选各方面建设条件成熟的项目,指导项目单位编写项目申报单行材料,并组织好各项申报工作,具体细则参照《山东省“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鲁粮发〔2019〕68号)实施。

    (一)项目初审。请各地及鲁粮集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并对审核结果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审核重点包括: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支持范围、是否获得其他中央和省财政性资金扶持,项目单位是否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项目是否完成审批(核准、备案)和相关前期手续,项目是否落实建设资金,是否接受省财政以股权投资形式支持。同时,需核算提出所申报项目符合支持范围的投资规模。

项目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支持:一是未依法获得审批和相关前期手续;二是已经获得其他中央和省级财政性资金支持;三是项目单位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项目报送。2022年4月20日前报送申报文件、项目汇总表及项目申报单行材料。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单行材料作为项目申报文件附件一并提交。项目申报单行材料(一式五份)应包括: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优质原料(基地)订单方案;项目手续及在建证明材料;投资规模核算证明材料;企业基本情况(资金、信用、管理、品牌、资质荣誉等相关条件证明);企业作为责任主体的承诺书等。单个项目申请的财政支持比例不得超过总投资的30%,项目实施方案中优质原料基地(订单)、优质粮食收购以及销售宣传等内容是建设目标和审核依据,但相关投资不计入项目投资。

各地及鲁粮集团应结合自身产业发展需求,科学严谨申报项目。脱离当地和企业实际,其他建设资金未落实,无法如期完工的不得申报。项目申请文件中需注明“经认真审核,所报项目投资符合优质粮食工程建设要求,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各项建设手续和建设资金已落实,未获得其他中央和省级财政性资金。”

    (三)省级评审。我局将组织省级评审,委托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议,并核对项目投资规模,研究形成年度投资计划。

    三、其他事项

    优质粮食工程省级示范项目投资计划经省财政厅审核后予以相应支持,支持标准不超过申报主体投资总额的30%,并实行上线封顶,其余由企业筹措。项目申报单行材料一般应胶印装订成册(一式5份),连同申报文件,上报省粮食和储备局仓储与产业处,逾期不报视同放弃。

联系人:刘冉,0531-51761272

 

    附件:1. 优质粮食工程省级示范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2.优质粮食工程省级示范项目申报承诺书.docx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2年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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