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按照《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规定,省粮食和储备局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工作。截至目前,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均不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形。现予公布。 附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12月30日 (主动公开) 附件 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山东省粮食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粮食产后服务体系有关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粮发〔2018〕2号) 2.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粮发〔2019〕68号) 3.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储粮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粮发〔2021〕4号) 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粮食社会责任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粮发〔2021〕7号) 5.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粮发〔2021〕8号) 6.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实施细则》的通知(鲁粮发〔2022〕2号) 7.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粮发〔20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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