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召开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1 10:21 阅读量: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召开
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
省局定于1月18日召开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系统总结2021年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重点部署2022年任务。
二、时间地点
1月18日(周二)上午9:00,会期半天。主会场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视频会议室(省社会信用中心一楼),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主会场:省局各局领导,各处室全体同志、驻济直属单位班子成员,鲁粮集团负责同志。
分会场:市发展改革委分管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负责同志,粮食、物资储备科(处)室同志;滨州、临沂市粮食和储备局班子成员、科室及有关单位同志。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会场设置组织县(市、区)发改局分管粮食和储备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班子成员在烟台分会场参会。
四、有关要求
1.认真做好会议准备。请参会单位于1月13日(周四)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省局办公室,联系人:朱薪雨、张萍,电话:0531—51761229,51761232,传真:0531—51761220,邮箱:zxy@shandong.cn。17日下午3:00将进行发改委纵向网视频会议系统联调联试,请各市做好准备。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请各参会单位按照本地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布置会场,做好健康监测、消毒通风等工作。会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澳台、国外旅居史,或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会前出现感冒、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的,不得参会。
3.严肃会场纪律。请参会人员于1月18日上午8:50前入场就座完毕,会议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1月11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