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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公文质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7 10:25   阅读量:

一、文件印发背景

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中办发〔2020〕15号)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模范机关建设,推动平安建设,特印发此《通知》,就进一步提高我局公文质量提出要求。

二、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中办发〔2020〕15号);

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办发〔2012〕25号)。

4.《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切实提高公文办理质效的通知》(鲁机发2463号,2020年6月29日)

5.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报送和审议程序的通知》(办公厅便函〔2021〕173号)

三、主要内容

本《通知》共三部分,14条规定。

第一部分:第1-4条,明确公文起草工作要落实好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原则,以求公文实效。

第二部分:第5-8条,明确公文起草工作要强化责任,提高公文质量,严格落实主办责任、主体责任、审核责任、审签(签发)责任。

第三部分:第9-11条,明确公文起草工作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严格办理时限、加强工作配合、严格履行程序。

   

    联系人:李化武,联系电话:0531-51761228

    政策文件链接: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公文质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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