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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确保我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预决算编制管理 (一)准确编制年度预算。科学预测预算收入,将全部政府收入、单位收入,特别是结转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纳入预算编制。加大存量资金统筹力度,尤其是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以前年度滚存的各类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结余)按照财政要求比例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同时,要完整编列单位收入支出预算,未列入预算的一律不得自行安排支出。 (二)加强项目库管理。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把项目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未入库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健全完善项目动态入库机制,做实做细项目储备,提前做好项目申报、评估论证、细化年度资金需求测算、绩效目标设定等基础工作,确保成熟项目及时入库管理。 (三)细化预算编制分类。将单位支出预算全部细化到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切实编实、编细、编准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要坚持“应编尽编”原则,并细化到集中采购目录的最底层。 (四)坚持“过紧日子”要求。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严格压减经费预算,将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业务类项目预算压减规定比例以上,同时压减通过单位收入安排的一般性支出,严控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公务用车购置、超标准资产配置等非必要性开支。 (五)科学编制决算。年终,各单位应当及时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据和往来款项,加强决算数据对账,做好年终收支清理工作,切实提升决算信息质量,提高数据准确性和信息可读性。 二、强化预算执行控制 (一)严控超预算支出。一经省局批复的预算,非经规定程序不得调整,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除特殊情况外,执行中一般不追加预算,确需追加的优先通过调整现有资金结构解决。规范预算调剂行为,单位收入安排的支出要履行预算调整调剂程序。 (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建立预算执行月度分析制度,及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查找和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项目执行部门加快预算执行,确保项目建设进度、资金开支进度与时间进度相匹配,尽早发挥预算资金效益。 (三)严格公务接待报销。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接待前应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报销凭证审核,报销凭证应包含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正式用餐发票和明细等,手续和凭证不完备的一律不予报销。 (四)规范会议培训费用开支。严格按省规定和要求落实计划和审批制度,各单位应制定年度会议计划、培训计划。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批准。严格规范地点选择,参会人员以驻济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济南以外召开,选择到高校举办培训班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省内高校。提倡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手段改进会议、培训形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不得列支与举办会议、培训无关的费用,不得向参会、参训单位转嫁费用。会议除特殊情况外,不开到县一级;培训实行分级管理,原则上不得延至县及以下。 (五)规范项目经费管理。加强对专项资金预算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如项目资金有结余、确定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应按规定程序报省财政厅批准后进行调剂或交回财政进行统筹使用,不得随意列支其他用途。 (六)规范合同管理。切实做好合同签订审查,签订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规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日期等要素必须齐全。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条款,在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的,应经单位集体研究决策并经签订双方共同确认后依法调整。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件付款,坚决禁止超进度付款,合同签订单位以及资金指标所在单位为合同管理的责任主体。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一)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根据省直有关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细化管理内容和程序,确保各项财务管理事项有标准、有依据,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二)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完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涉及到财务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要明确事项内容与资金额度,严格执行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强化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三)强化项目绩效管理。积极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事前,对所有项目预算设立的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估,并从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设置绩效目标;事中,通过项目绩效运行信息,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双监控”,及时发现绩效目标偏差,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事后,从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等方面开展绩效自评,并配合省局做好绩效结果应用,对通过绩效管理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实现固定资产有效管理、高效使用。强化责任,建立资产管理责任制,加强日常管理,提升管理效能;规范设置和核算固定资产账务,及时准确上报资产年报、月报;提高管理效率,严格按照通用资产配置标准控制新增资产,加强统筹管理,促进资产盘活,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五)规范政府采购。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和省财政厅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集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要求,全面、科学、明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规定比例预留中小企业合同份额;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确定采购方式,规范开展采购活动;加强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六)定期清理往来账款。各单位应于每年底前梳理往来款情况,尤其是对3年以上的长期挂账进行逐个科目排查分析、清理甄别,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摸清底数、查找原因,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清理单位坏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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