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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让档案活起来——历史上的山东粮情‖(一)山东省粮食管理局的成立

发布时间:2021-06-09 16:27   阅读量: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决定成立粮食调剂局88周年,也是山东省粮食行政管理机构成立80周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我省粮食行政管理机构是如何成立的?第一期“学党史·让档案活起来——历史上的山东粮情”,为大家讲述1941年前,山东人民政权第一个专管粮食的省级机构——山东省粮食管理局的成立背景和有关情况。

旧中国,山东粮食机构建而不全,时有时无。清代顺治年间所设山东督粮道,至清代末年裁撤。中华民国建立后,长期无粮食专管机构,有关粮食贸易及田粮征收事项,分别由山东省实业厅、财政厅监管,1940年后始有专管粮食的机构。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山东革命根据地,于抗日战争时期即建立起粮食管理机构。1937年“七七事变”后,山东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开始组建抗日队伍,此时的部队供应机构,便是山东革命根据地最早的管粮机构。

1940年后,山东革命根据地扩大,各级人民政权逐步建立,财粮机构开始从部队到地方、从上到下普遍建立起来。2月,中共中央山东分局指示山东第一纵队供应部兼做分局财政部工作。在此基础上,山东分局又于3月成立了财经委员会,这是山东革命根据地最早的财政机构,负责征收公粮、田赋。8月,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进委员会成立,内设财政组,统一领导全省财经粮食工作。各级行政机构也开始设立财粮组织。

1941年后,中共中央山东分局逐步加强粮食工作,根据地开始成立专管粮食机构。1月,山东省粮秣委员会成立,旨在加强与统一筹划军粮工作。5月28日,山东省粮食管理局成立,这是山东人民政权第一个专管粮食的省级机构。此时省粮食管理局主要负责山东革命根据地粮食行政、收入、保管和军政人员的粮草供给事宜。

山东省级粮食管理机构成立80年来,机构和职责历经变革,在一辈辈粮食人的艰苦奋斗下,我省粮食事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鲁发201842号和鲁厅字〔2018〕107号文件的规定,整合省粮食局、省发展和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等单位的相关职能,组建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副厅级单位,主要承担贯彻党中央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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