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粮安考核办〔2021〕1号 各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关于认真落实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任务的通知》(鲁粮字〔2020〕72号)要求,为做好市级自查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撰写自查总结报告 要对照任务清单,逐条列明完成情况,既要体现工作亮点和重大突破,也要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未开展或未完成的年度任务不得虚报、瞒报,全面客观真实反映2020年度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总结报告经市政府同意后,注明“经市政府同意”字样,以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报送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二、精心准备迎接国家抽查 各市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迎接国家联合抽查组。一方面,要全面总结好本市年度工作情况;另一方面,要整理好自查依据材料。为减轻材料整理工作量,避免形式主义,对自查依据材料要严格筛选,不得简单罗列、堆砌,严禁赶制、补发文件资料。对于正式文件,仅需提供文件首页、相关内容页和发文机关盖章页,除特别要求无需提供整份文件;对于非正式文件或无市级相关文件的,由市级有关责任部门出具书面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确认。依据材料有涉密内容的,需注明“文件涉密,未附”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所有自查依据纸质材料要在4月中旬前整理成卷,待国家实地抽查时提供。要压实责任,指导督促各县做好迎检工作。 三、严格落实报送要求 按照国家考核办通知要求,2020年度省级自评工作时限较往年提前一个月,各市务于2021年2月底前将自查总结报告正式文件寄送至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3号省粮食和储备局,联系人:韩玉双,电话0531-85879892,一式三份),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报送(邮箱:sdlskhb@shandong.cn),不再通过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信息管理系统上传。 附件:××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式样) 山东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代章) 2021年1月7日 (主动公开)
附件 ××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式样) 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前言(概述) 一、工作开展情况 …… 二、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取得的主要成效 …… 三、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逐项列出) …… 四、整改措施 …… ××(印章)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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