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电子版在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http://lscb.shandong.gov.cn/)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电话:0531-86403013。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公开力度,强化载体建设,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加大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及时主动公开政策文件、重点工作、统计数据等信息。局网站公开信息2191条,微信公众号291条,“齐鲁粮油”公共品牌相关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2800余条,在“政务公开看山东”栏目发表信息8篇。落实办文公开,严格发文程序,发布主动公开文件72件。落实办会公开,制定《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和媒体列席局长办公会计划》,广泛听取意见,共召开局长办公会22次,邀请相关利益方参加6次。强化政策解读,在发布主动公开类政策性文件时,一并起草解读材料,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进行解读,今年发布政策文件及解读8件。主要负责人在光明日报、《中国粮食经济》等报刊发表署名文章4篇,解读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工作。通过开展公众代表参加我局新闻发布会、走进粮油检测中心实验室等活动,举办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2次,让社会公众近距离了解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疫情期间,围绕“粮食安全问题”主动发声,在山东新闻联播、大众日报等媒体发布《山东粮食储备充足质量良好》等权威信息,发布《图说山东粮食力量》工作解读。在省局微信公众号开辟“知山东知粮情知职能 服务粮食和储备工作——山东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问答”“各地动态”专栏,做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回应。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在网站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3件。做好局网站收到的咨询投诉、意见建议等信件的办理,截至目前,共收到公众咨询6件,局长信箱9件,举报信箱3件,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进行了答复,办结率100%。 (三)推进新闻发布常态化。建立完善例行新闻发布制度,确定新闻发言人及联络员,制定新闻发布计划。今年以来,围绕粮食安全、物资储备等社会关注的问题,联合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自主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主要负责同志出席1场,主流新闻媒体、网站都进行了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和流程图,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对接,强化答复文书格式要求,确保答复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今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按时办结。 (五)加强网站建设。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新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版面设计格式进行了调整,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年度报告,及时更新,推动内容更加全面、时效和新颖。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按季度通报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内容发布情况,确保栏目更新及时。严把信息内容审查关,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将网站所有栏目进行责任分工,落实到人,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 (六)加强培训学习。年初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具体要求。以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培训,召集处室、单位分管同志和联络员集中学习相关制度和最新要求,开展工作经验交流,全年共开展6次。以会代训向局长办公会作专题汇报,传达学习2020年国家和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研究制定我局实施方案。邀请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省政府新闻办公室领导就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专题授课,进一步提升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 | 0 | 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40 | 6252.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也发现了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创新意识有待加强,特别是在政策解读、政府开放日等方面需要不断创新方法和形式。二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加强,在网站平台栏目设计、信息化应用方面存在欠缺,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力量不足,不能很好满足政务公开新形势的需要。 针对这些问题,我局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措施、创新形式,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全局形成合力,办公室发挥总牵头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各处室、单位分工抓好落实,各司其职、主动作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水平。二是强化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局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加强运维管理,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稳定、高效、安全运行。三是加强学习交流。在抓好集中培训和自学的同时,组织到优秀单位学习交流,吸收借鉴经验做法,推动工作更好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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