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自查评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9 14:57   阅读量:

鲁粮安考核办〔2021〕2号

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国家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省级自查评分工作的通知》(国粮安考办〔2020〕23号)要求,2020年度省级自评截止时间提前至3月31日,考核信息系统自动关闭时间提前至3月20日。为做好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按照《关于印发落实国家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任务分工的通知》(鲁粮安考核办〔2020〕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撰写总结报告

全面梳理本单位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落实工作亮点和取得的重大突破、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下步整改措施等,及时形成总结报告(参照式样见附件)。工作亮点和取得的重大突破于1月31日前单独报送,总结报告于2月28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以上材料(含电子版)均可通过邮箱或传真至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二、备齐自评依据材料

2020年度省政府自评工作继续通过国家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系统进行。为减轻材料报送工作量,避免形式主义,要对自评依据材料严格筛选,不得简单罗列、堆砌。对于正式文件,仅需提供文件首页、相关内容页和发文机关盖章页,除特别要求无需提供整份文件;对于非正式文件或无相关文件的,由有关责任部门出具书面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确认。自评依据材料有涉密内容的,需作出专门说明,注明“文件涉密,未附”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严禁在考核系统中上传涉密文件且不得填写涉密文件的文件名、文件编号、文件内容等。2月28日前,将自评依据材料(电子版)通过邮箱报送至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待统一整理后再由部门自行上传至考核信息系统。配合部门要积极向牵头部门提供有关依据材料和自评建议,无需在考核系统中填写配合意见,由牵头成员单位直接自评打分。

三、下发问题整改清单

各牵头成员单位要根据各市工作总结和日常掌握情况,认真查摆各市在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任务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列出问题清单,于3月15日前报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待汇总后统一反馈各市整改落实。

四、有关工作要求

实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家抽查标准,扎实做好迎接抽查的各项基础工作。要根据职责分工,倒排工期、把握节奏、管控进度、挂图作战,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各种困难,认真总结,高标准备齐自评打分依据材料,做到自评依据充分、结果真实准确,客观全面反映我省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联系人:韩玉双,0531-8587989286403062(传真)

电子邮箱:sdlskhb@shandong.cn

 

附件:××关于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总结报告(式样)

 


 

                     山东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代章)         

                                2021年1月18日                 

(主动公开)


附件

 

××关于2020年度

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总结报告(式样)

 

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前言(概述)

一、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取得的主要成效

(按照《落实国家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任务分工》1-60条顺序,逐条列出为完成本部门牵头考核任务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完成情况、取得的重大突破(典型经验)或在全国位次。)

 ……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

三、整改措施

……

 

                                   ××(印章)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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