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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5 17:32   阅读量: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关于召开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

省局定于1月19日召开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视频会议、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交流经验,总结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

二、时间地点

1月19日(周二)上午9:30,会期半天。主会场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视频会议室(省社会信用中心一楼),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主会场:省局各局领导,各处室全体同志、驻济直属单位班子成员,鲁粮集团负责同志。

分会场: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分管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同志,粮食、物资储备科(处)室同志。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会场设置组织县(市、区)发改局分管粮食和储备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班子成员在烟台分会场参会。

四、有关要求

1.认真做好会议准备。请参会单位于118(周一)上午将参会人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省局办公室18日下午2:00将进行发改委纵向网视频会议系统联调联试,请各市做好准备。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请各参会单位按照本地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布置会场,做好健康监测、消毒通风等工作。会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澳台、国外旅居史,或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会前出现感冒、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的,不得参会。

3.严肃会场纪律。请参会人员于1月19日上午9:20入场就座完毕,会议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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