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罗庄区创新机制整合职能合力破解机构改革后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难题

发布时间:2020-09-24 16:20   阅读量:

一、引言

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行政执法体系综合改革后,罗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针对行政执法职能划转、监督检查力量弱化等新情况、新问题,忠诚履行粮食安全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机构改革后粮食流通领域执法监管的“空挡”,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创新机制,理顺体制,整合发改局、农业农村局职能,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大力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打通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关节”,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改革背景

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行政执法体系综合改革后,罗庄区原属粮食部门的行政检查职能划转到区发改局,行政处罚职能划转到区农业农村局(粮食中心原执法人员9人划转到农业执法大队),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改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职能弱化,己无法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但市级主管部门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仍为行政单位,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仍按惯例安排给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面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机遇,为理顺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忠诚履行粮食安全责任,保障全区粮食安全,罗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机构改革后粮食流通领域执法监管的“空挡”和“堵点”,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创新机制,整合发改局、农业农村局职能,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大力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打通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关节”,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

三、主要做法

(一)政府重视,部门联动,形成推动合力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全市粮食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年活动的部署要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认真落实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牵头制定了实施方案,有序推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二是开展专题协商。针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分布在几个部门,职能分散,各自为政,监督检查工作力量分散,无法有效落实监管的实际问题,区粮储中心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向区政府汇报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召集区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粮储中心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科室人员,召开了方案协调座谈会,广泛征集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共同研讨方案内容,达成了思想共识,确定了工作方案。

三是成立工作机构。为创新监督检查工作方式,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责任,提升监管效能,研究成立了粮食监督检查领导机构,作为全区依法管粮议事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流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组织、领导、部署、推进、考核、奖惩等工作。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粮储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区粮储中心,区粮储中心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区发改局具有行政职能且有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1名、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具有行政职能且有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2名、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业务科人员1名组成。各相关部门按照方案中划分的职责要求,各负其责,在办公室主任统一组织协调下,共同开展好粮食监督检查工作。

(二)聚焦问题,打通堵点,确保工作落实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动区级粮食流通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深入分析、认真研究解决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从监管能力、监管制度、监管方式、监管成效等方面,逐条逐项分析任务指标,将任务分解到部门、科室、个人,进一步理顺粮食安全监管机制。

二是探索监管方式。为维护粮食流通正常秩序,结合目前的改革形势及我区各有关部门存在的人员少、工作繁忙的实际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实行松散办公、集中统一活动的工作方式,可以不用集中办公,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地方储备库、粮油企业及面粉加工厂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成员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碰头会,研究部署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判全区粮食流通市场发展变化,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提供参考依据,并及时向区政府汇报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争取工作支持。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积极相互配合开展相关监管工作,确保了机构改革后全区粮食流通监管工作不断档。定期向成员单位通报粮食流通市场动态、执法信息、总结报告等情况,做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全面开展好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体系建设到位、工作协调开展到位的同时,化解了各单位业务多、人手少、监管执法工作难开展的棘手问题。

(三)推动实践,检验成效,及时总结评估

一是开展监督检查。近期,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联合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了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对罗庄区地方粮食储备库、3家面粉加工企业、5家粮食收购企业及收购站进行检查。重点对粮食收储企业和各个粮食收购点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质量标准、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让农民交售“明白粮”、“放心粮”,确保国家惠农政策得到落实。

二是严格过程管控。组织各相关部门全面加强夏季粮食购销、质量检验、安全存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深化提升了粮食流通执法监督检查体系建设的质量和效果。经过检查,各收购企业及收购站能够按国家政策规定,公示收购价格、质量标准等政策信息,配备了检化验人员和设备,从小麦的扦样到过称计量,采用准确透明方式,没有出现压级压价、克扣斤两和代扣各种费款等行为,并认真填写监督检查工作日志和现场检查记录,做到监管留痕。

三是突出工作成效。“体系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国家粮食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粮油库存检查,系统梳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相关规章制度,深入分析涉粮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以及国家对行政执法提出的新要求、新规定,真正做到流程优化、效率提升、过程规范、结果准确。

四是及时总结评估。对执法检查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找出不足,评估成效,提出工作改进措施,不断优化工作流程,逐步完善工作成效,为今后更好监管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也为今后推广我中心的做法奠定扎实的基础。

四、主要成效

一是理顺体制,监管得到有效落实。通过这次改革创新,理顺了机制,把有关职能部门整合到一起,各负其责,共同开展工作,有效解决了职能分散、各自为政、都管都不管的问题,使粮食流通监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二是化解矛盾,执法难题得到解决。因监管职责分割到几个部门,很多工作各部门互相推卸责任,粮食流通检查工作出现空挡现象,检查、执法出现零案件,为粮食安全埋下很大的安全隐患。通过整合,壮大力量,提升了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和成效。

三是协作交流,执法效能得到提升。通过理顺职能,联合执法,既加大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力度,确保粮食安全,又促进了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业务沟通协作,提高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效能。

五、经验启示

一是政府高度重视是抓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保障。区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过问部署,区政府办牵头揽总,协调组织各部门有关负责领导,召开座谈会,部署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如果没有区政府的重视,没有区政府领导的组织协调,仍然不能凝聚合力,短时间内仍不能在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建设上取得突破。

二是部门积极配合是抓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关键环节。通过政府的协调,各职能部门形成合力,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通情况,推动工作在一个协调和谐的氛围中有序开展。

三是牵头部门主动担当是抓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推手。面临机构改革出现的职能弱化问题,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不等不靠,主动担当,积极汇报、沟通,组织有力、协调有法,主动作为,在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中走在前列。

四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是抓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手段。按照省、市局粮食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年工作的部署,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对监管工作细分分工,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和工作制度,形成有序联动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使每个职能部门都能科学有效行使职权,按部就班的推进粮食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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