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认真开展2019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发改粮食〔2019〕984号)、国家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省级自查评分工作的通知》(粮安考核办〔2020〕1号)及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任务分工的通知》(鲁粮安考核办〔2019〕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自查评分工作 (一)撰写总结报告。认真梳理本单位2019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形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要全面客观,摆明成绩、体现亮点,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下步工作意见(参照式样见附件)。 (二)备齐自评依据材料。要对自评依据材料严格筛选,不得简单罗列堆砌。对于正式文件,仅需提供文件首页、相关内容页和发文机关盖章页,无需提供整份文件;对于非正式文件或无相关文件的,由有关责任部门出具书面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确认。自评依据材料有涉密内容的,需注明“文件涉密,未附”以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严禁在考核信息平台中上传涉密文件,严禁在系统中填写涉密文件的文件名、文件编号、文件内容等。 (三)报送有关资料。2019年度省政府自查评分工作继续通过国家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系统进行。3月31日前,牵头部门将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的总结报告通过传真或PDF报送,同时报送电子版。要按时限完成自评打分和依据材料上传,配合部门填写配合意见的截止时间为3月10日,牵头部门自评打分及上传依据材料的截止时间为3月31日。 二、认真做好对市政府部门评审工作 市政府总结报告可在省考核系统“在线交流-报告通报”中查询。4月1日至4月20日,各成员单位通过山东省粮食流通管理云平台,对各市自评情况进行评审,减分项要写明减分原因和整改要求。 三、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任务 省政府自查评分和对市政府部门评审是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的关键环节,事关“国考”成绩和“省考”权威,必须高度重视。今年是国家实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第四年,2016至2018年,国家已经抽查了22个省份。各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做好迎接抽查的各项基础工作。要按照国家抽查标准,根据职责分工,严格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各种困难,高标准备齐自评打分依据材料,做到自评依据充分、结果真实准确,客观全面反映我省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对市政府评审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坚决杜绝“人情分”“关系分”“面子分”,确保考核实效。 联系人:魏秀丽,韩玉双(18595275123 微信同号) 电 话:0531-85874536,85879892 0531-86403062(传真) 电子邮箱:sdlskhb@shandong.cn 附件:××关于2019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报告(式样) 山东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代章) 2020年3月2日 (主动公开)
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粮食安全责任考核自查评分和部门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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