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变更办理结果公示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办法》的规定,经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审核批准,同意鲁粮集团山东军粮储备库有限公司的变更申请,授予粮食收购资格,核发《粮食收购许可证》。现予以公示: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至
鲁粮集团山东军粮储备库有限公司
丁进
齐河县齐晏 大街11号
鲁0000018•0
2022.03.04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