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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1 10:32   阅读量:

各处室、直属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12月6日是全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确定的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我局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安排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活动时间

(一)国家宪法日:12月4日

(二)宪法宣传周:11月30日至12月6日

(三)法治宣传教育月:12月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宣传重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突出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三)广泛学习宣传宪法的核心地位、重要作用、基本内容;

(四)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特别是十九大以后新颁布的党内法规;

(六)深入学习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

四、具体安排

采用法治宣传教育月与国家宪法日工作相结合方式,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一)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各支部要将普法工作与党建工作相结合,结合“宪法进机关主题日”,以宪法学习为主题,组织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二)加强普法宣传。采用“线上+线下”宣传方式,在醒目位置悬挂条幅营造宣传氛围,在省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法治人物先进事迹、宪法日宣传活动等,号召全体人员学先进、讲奉献、勇担当。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各处室对照年初普法工作计划及责任清单求,及时对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建立学法用法常态机制。选购法律书籍、普法教材,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将学法用法融入日常工作,提升法律素养。

(五)组织集中收看法治节目。各支部自行组织收看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办的“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节目。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以法治精神凝心聚力。

(二)扎实推进活动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期间,要结合实际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种新闻媒介和宣传手段开展法治宣传,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注重贴近工作实际。各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创新工作方法,特别要注重结合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特点,力戒形式主义,既要组织开展好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又要组织开展好形式生动活泼、便于开展的日常活动,增强活动互动性与参与度,力求宣传实效。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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