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直属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12月6日是全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确定的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我局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安排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活动时间 (一)国家宪法日:12月4日 (二)宪法宣传周:11月30日至12月6日 (三)法治宣传教育月:12月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宣传重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突出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三)广泛学习宣传宪法的核心地位、重要作用、基本内容; (四)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特别是十九大以后新颁布的党内法规; (六)深入学习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 四、具体安排 采用法治宣传教育月与国家宪法日工作相结合方式,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一)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各支部要将普法工作与党建工作相结合,结合“宪法进机关主题日”,以宪法学习为主题,组织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二)加强普法宣传。采用“线上+线下”宣传方式,在醒目位置悬挂条幅营造宣传氛围,在省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法治人物先进事迹、宪法日宣传活动等,号召全体人员学先进、讲奉献、勇担当。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各处室对照年初普法工作计划及责任清单要求,及时对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建立学法用法常态机制。选购法律书籍、普法教材,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将学法用法融入日常工作,提升法律素养。 (五)组织集中收看法治节目。各支部自行组织收看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办的“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节目。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以法治精神凝心聚力。 (二)扎实推进活动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期间,要结合实际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种新闻媒介和宣传手段开展法治宣传,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注重贴近工作实际。各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创新工作方法,特别要注重结合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特点,力戒形式主义,既要组织开展好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又要组织开展好形式生动活泼、便于开展的日常活动,增强活动互动性与参与度,力求宣传实效。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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