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27 13:53   阅读量:

根据《山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开展2020年度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工作的通知》(竞审联办函20209号)要求,省粮食和储备局组织有关处室对本局政策文件以及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进行自查。经严格自查,我局现存政策文件均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形。

我局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将其列入《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规定:“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时,起草处室(单位)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由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本局公平竞争审查事宜,起草处室(单位)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时,一律进行公平竞争自查,政策法规处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出台文件符合公平竞争的要求。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34号文件在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4号)要求,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并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不断提升相关人员公平竞争审查意识和工作水平,确保应审尽审。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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