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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落实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2 16:44   阅读量:

各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认真开展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发改粮食〔2020〕1277号)要求和全省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各市落实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任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69号文件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28号)确定的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等6个方面,并与国家2020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相衔接,本着“突出重点、优化指标、强化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设置2020年度任务指标27项(见附件)。

二、工作安排

对各市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任务完成情况,采取自查总结和问题反馈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自查总结。2021年2月底前,各市在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逐项对照检查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形成工作总结,报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粮食和储备局。

(二)问题反馈。2021年3月底前,省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根据各市工作总结和日常掌握情况,查摆各市在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任务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列出问题清单,以适当形式反馈,各市负责整改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全省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强烈的使命担当,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到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位置,严格落实保障区域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粮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拧紧责任链条,确保各项责任、举措、工作落实到位,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抓好任务落实。要建立完善粮食安全责任推进落实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扛起维护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主动作为、高效履职,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靠上,抓好工作谋划、日常调度、结果评估,主动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推进工作落地。要根据任务清单,围绕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做好粮食储备和流通工作、强化对粮食安全的支持保障等重点工作,全面梳理、细化分解,列出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标准要求,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把落实工作和日常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强化过程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2016年“首考”以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及时报告整改情况,全面消除欠账。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建立健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保障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

 

附件:《各市落实 2020 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 任制考核任务清单》.xls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粮食和储备局

                                                  2020年10月10日


关于认真落实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任务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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