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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2 17:40   阅读量:

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中储粮集团山东分公司、鲁粮集团:

中秋、国庆将至,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秋和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19〕15号)、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70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全面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责任落实

   各市、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决抓好抓实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职责规定,坚决抗牢责任,全面细化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地。

二、深查整治隐患,筑牢安全底线

根据当前安全工作特点,结合前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前研判节日事故规律特点和重大风险隐患,组织风险隐患再梳理、再排查,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原则,紧盯隐患整改。重点检查以下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情况。按照省局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投入、隐患排查治理、设备设施管理、危险作业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方面制度情况,落实外包作业等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二是关键环节安全管理情况。加强秋粮收购期间粮食出入库和进出仓安全隐患排查,从严抓好作业现场监管,加强危化品仓库安全防范,检查各单位是否对外租库点、外包作业、熏蒸作业、库内交通等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三是设施设备运行情况。防雷防静电设施、电工防护工具等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仓库安防监控、防爆电气及企业设备设施运行是否良好。今后一段时间防汛形势依然严峻,要加强防汛安全管理,坚决做好防范秋汛工作,对防汛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

    三、强化值班值守,做好处突准备

    加强应急准备,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响应机制,强化应急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反应、科学应对,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并按规定上报,决不允许迟报、漏报、瞒报。

联系人:张宗慧;电话:0531-86403065,15589968909。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19年9月12

 

 

抄送:各局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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