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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0 15:36   阅读量:

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中储粮集团山东分公司、鲁粮集团: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94号)要求,结合我省粮食流通行业实际,局研究制定了《全省粮食流通行业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610


全省粮食流通行业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粮食流通行业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建国70周年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制定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持续深化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着力“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标本兼治,严格落实粮食流通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全省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国70周年。

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现在起到10月底结束,主要面向粉尘爆炸、粮堆埋人、熏蒸中毒、设备伤人等重点事故类型,简易仓、外租仓等重点对象,进出粮作业、熏蒸作业等重点环节,外包作业和临时聘用人员等重点人群。

6月份,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企业对风险隐患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78月份,各市、各单位组织对辖区和管理企业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省局适时组织抽查。

910月份,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各单位开展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检查,督促整改落实。

三、整治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粮食熏蒸、进出仓等重要作业环节落实现场操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

(二)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组织应急演练,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情况;开展应急宣传,岗位应急培训情况等。

(三)防火防爆防汛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安全防火机构,设立值班电话,明确专职人员,防火措施是否健全;人员密集区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足配齐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并有明确标识;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等。

(四)储粮化学药剂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对粮食仓储企业管理和使用储粮化学药剂各环节的风险摸排,着重检查相关人员是否经过上岗培训、存放药剂的库房是否规范设置和严格管理、药剂存储和使用是否规范、采购和领用台账是否健全以及监管负责人是否落实等情况。

(五)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围绕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六)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完成全员培训考核任务,是否培训合格后上岗,现场抽测岗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是否合格。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本地实际,瞄准薄弱环节,制定行动方案,明确重点内容,推动活动开展。要加强对专项整治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于每月20日前向省局报送工作进展,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二)排查整治隐患。要根据《山东省粮油仓储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规定,进一步明确排查检查的重点内容、处置依据等具体事项,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建立隐患台帐,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真正做到不摆样子、不流形式、不走过场、不留隐患。粮食仓储企业要参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19〕22号)要求,从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外部环境安全等方面,进行一次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研判和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迅速落实整改。

(三)强化督导问效。各市、各单位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调度和督导通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立即整改或停产整改;不能按期整改完成,或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一律停产整改,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关闭。要通过督查、暗访等形式,强力推动专项行动全面开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联系人:仓储与产业处 张宗慧

电话:0531—86403065

邮箱:zzh2018@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粮食仓储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

 

 

 

附件    

         山东省粮食仓储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

 

检查类目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主要依据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包含下列内容的规章制度,并适时修订。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管理、安全用电、安全值班、消防安全、防汛安全、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信息化、安全事故报告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及粮食行业有关规范规程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基于岗位风险,编制完善、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适时修订。主要包括粮油出入库作业规程、熏蒸作业操作规程、粮情检测系统操作规程、通风作业操作规程及用于粮油仓储作业的机械设备和锅炉等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等内容。

 

 

 

 

 

2.安全教育培训

 

教育培

训管理

企业应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且应当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

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按计划对各类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其中,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电工作业及锅炉、叉车、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作业等)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保管员、质检员持证上岗人数应满足安全管理要求。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被派遣劳动者等相关方作业人员以及到本单位实习的学生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有相应的培训记录。

安全文

化建设

采取多种形式促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形成统一自觉维护安全的理念。加强日常安全行为规范管理,员工具有良好精神风貌,熟知本岗位安全职责。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

3.安全生产投入

 

投入计划

企业应制定并实施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并确保优先用于有关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使用管理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保证安全生产费用规范使用

相关保险

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保障受伤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生产设备设施

 

生产设备设施建设及维护

新、改、扩建项目及维修改造项目应建立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消防、防雷接地等安全设施齐全,年度内需要相关部门检测的应有检测报告。安全设施和机械设备应适应规范化管理要求,符合国家安全规范和配置标准及其他相关规定,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并由相关人员签字。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山东省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技术指南》

分区域

设备设

施管理

库区:1.消防系统:库区消防管网布局合理,设置消防水池及配套设施,灭火器配置合理,类型准确,且不能超期使用。2.排水系统:排水沟渠排水通畅、盖板及路面无损坏等现象。3.防火间距及消防通道:消防间距应符合要求,消防通道保持畅通。4.配电系统:架空线路明设,无乱拉乱扯和老化现象,电缆线路敷设合理、无排水沟内敷设现象,室外配电箱落地安装应符合要求(台上安装,台高300mm以上)。5.两仓间增设封闭式机械罩棚的,罩棚两头应设安全出入口。6.视频监控系统良好,可监控到大门、药品库等涉及安全的重要部位。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粮食平房仓设计规范》(GB50320-2001)、《植物油库设计规范》(LS8010-2014)、《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LS1212-2008)、《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粮食进出仓作业管理严防粮堆埋人事故发生的通知》(国粮办展〔2013〕64号)

仓房:1.电气部分:(1)仓内线路布局合理,导线穿钢管敷设,无老化现象;(2)配电箱在仓门外侧独立设置,防尘防水,箱壳、箱门接地,出线管口用防火堵料密封;(3)仓内照明灯具类型和高度设置符合规范,禁止使用气体放电照明器和卤钨灯。2.消防器材箱:位置设置合理,箱内灭火器数量和型号符合要求,配备水龙头、水龙带等。(原则上每个仓门设置一个消防器材箱,内置2至3具8千克灭火器;消火栓处设置消防器材箱,内置水龙头、水龙带等)。3.仓房内严禁设立隔墙,按要求设置系留装置和安全绳。4.门窗及洞孔密闭严,不存在漏水、漏气等现象。5.爬梯设置合理,固定牢固,栏杆及扶手无严重锈蚀等现象。 

变配电室:1.按要求设置照明及应急照明系统。2.灭火器采用灭B类、E类火灾类型的灭火器,数量及位置合理。3.门窗密闭严实,设置防雀网和档鼠板。4.室内有防静电地板,电缆沟设置盖板,出线洞口密闭严。

办公楼、化验室:1.用电线路敷设规范,配电箱箱壳、箱门接地,出线管口用防火堵料密封。2.消防通道畅通,按要求设置应急照明;消防系统设置合理,灭火器设置位置、类型及数量满足要求,会议室等重要部位必须设置。3.楼梯间窗户等存在安全风险的部位应安装防护栏。

药品库:1.与办公区、居住区、水源地至少30米,实行专库储存、专人管理,双人双锁,通风设施完好。2.药剂存放量符合规定,摆放规范。3.室内电气线路接线规范,有防火措施。4.门窗具备防盗功能,墙面、屋顶无渗漏现象。

锅炉房、食堂、水泵房:1.电气部分:电器(灯具、插座等)防水防尘,线路连接规范。2.锅炉房操作间等区域禁止住人。3.灭火器设置位置及数量符合要求。

器材库及机械棚库:1.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其中器材库内应设置消火栓。2.机械设备及器材物品等登记造册,分类摆放,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3.配电线路接线规范。

油库及油罐区:1.建、构筑物之间防火间距符合要求,消防通道保持畅通。2.罐区周边设置消防系统,罐区及油泵房等区域设置灭火器材。3.防雷接地系统定期维护并由相关部门出具检验报告。4.护油堤、爬(盘)梯及罐顶通道设置应符合安全规范。

特种设

备管理

特种设备应定期进行自查和维护,按期由相关机构进行检验,并有检验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5.作业行为

作业行

为管理

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范规程,无违规作业行为,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实行审批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储粮技术规程》(LS/T1201~1204-2002)、《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1206-2005)、《粮食仓库机电设备安装技术规程》(LS1207-2005)、《粮食平房仓粉尘防爆安全规范》(AQ4230-2013)、《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山东省储粮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办法》(鲁粮字〔201490号)

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个体防护装备,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和使用。

存储作

业安全

包装粮食和油料:堆码要合理交错,整齐、牢靠,避免歪斜,堆码高度应确保设施及人员安全。囤垛应距墙、柱0.6米以上;高水分粮食堆码高度不应超过3米,高水分油料堆码高度不应超过1米,并应尽快处理。散装储藏,粮面应平整,堆粮高度不应超过设计仓容的装粮线。 

熏蒸作

业安全

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强磷化氢熏蒸作业管理和防毒面具使用的工作要求及我省相关规定,熏蒸作业前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作业方案,备齐符合要求的呼吸防护器材,并由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粮油保管员组织实施。

发包出租行为管理

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或场所、设备进行发包或出租的,必须审查对方相关资质,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安全色》(GB2893-2008)

安全标志

库区显著位置应设置禁火禁烟、道路限速等警示标志;消防水池、药品库、变配电室等危险建筑物及坑、沟、陡坡等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办公区域设置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熏蒸、检修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线,划定警戒区域。

6.隐患排查和治理

隐患排查

针对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隐患评估

按要求建立隐患台账,并及时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采用信息化手段管理隐患,提升隐患管理效能。

隐患治理

根据隐患排查结果,及时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7.应急体系

应急机构和队伍

按相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

案及设

施物资

按规定制定熏蒸、出入库、防汛、火灾、触电、食物中毒等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按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确保完好可靠。

应急演练

按规定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有演练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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