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省局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山东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粮发〔2016〕7号)等5个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废止《山东省粮食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粮发〔2014〕6号)等3个规范性文件。
附件:1. 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1.doc
2.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2.doc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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