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金牌调解员刘华明

发布时间:2019-12-10 13:46   阅读量:

刘华明,男,现年40岁,中共党员,现任青岛西海岸新区海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多年来,刘华明同志积极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带领调解团队踏实工作在人民调解工作第一线,每年化解矛盾纠纷3000余件,被区司法局党委命名为“党员金牌调解员”,为他个人命名了“党员金牌调解室”。2017年担任了青岛市黄岛区人民调解员协会会长。连续三年被评为西海岸新区“十佳人民调解员”,2018年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一、坚持调解为民,着力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

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按照“发展枫桥经验,努力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的要求,以“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为工作方针,着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真正把“调解为民”根植到头脑中、落实到行动上。

2018年10月,成功化解了“7.26重大群访性欠薪案”。因该案涉案人数多达216人,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案情极其复杂,事态紧急,政府部门高度重视。案件受理后,带领团队当即提出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的办案策略赢得了新接盘人的高度信任及当事人的尊重,他无畏酷暑、悉心调解,最终为涉案职工将工资全额索回,企业被盘活,职工得到了新岗位的安置,办案结果受到各界高度认可。当事人、当地党委政府、人社局及区法院纷纷致感谢信、送锦旗表达谢意;区司法局专门下发文件号召全区司法司法行政系统向刘华明同志学习,时任区长李奉利专门作出批示。

二、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人民调解水平

近年来,刘华明带领团队在黄岛区首家探索成立了海事纠纷、物业纠纷、保险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企业调解工作室等多个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室及调委会。

刘华明在全市率先开展海事纠纷以人民调解的方式化解,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给予司法确认,既保证案件公证,又为当事人节约了费用,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被渔民誉为“海上党旗红”。

2015年5月,刘华明提出的“交通事故联调机制”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公安局等五部门采纳,并联合出台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联动调解暂行办法》,创新建立了交通事故纠纷诉前“一站式”调解机制,此机制实施后,年调解交通事故在800余件以上,为当事人节省相关费用600余万元。

2017年4月,区司法局、区社会治理中心、区电视台联合拍摄节目《调解零距离》,对他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做法在全区进行宣传。2017年5月,开展民商事纠纷法院诉前委托调解工作,2018年共接受委托6885件,成功调处案件3020件。2018年6月,刘华明与新区人社局共同探讨并形成“人民调解与劳动稽查联动”机制,高效应用网络技术对接,推广使用“智慧办案”,有效提升了办案效率。

三、热心服务基层,加大群众普法宣传力度

近年来,刘华明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还总结了背靠背调解法、熟人说理法、逆向思维法等“调解工作八法”。2015年他撰写的论文《基层法律服务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作用》被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评为一等奖。刘华明经常深入高校、企业和社区,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要,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在青岛琅琊台集团、圣元乳业集团、黄海学院、港湾学院、隐珠街道办事处、六汪镇、大村镇、宝山镇等机关、企业、高校开展普法专题讲座20余场次;多次与司法所、社区、区知名企业共同组织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在红色革命老区设立法律服务点,定期与老党员座谈、为老区民众送法律服务,通过精准普法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真正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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