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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19-11-21 17:37   阅读量: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今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河南时明确提出要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2018年,我省优质粮食工程纳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9年列入省委一号文件。“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是“优质粮食工程”的重要子项,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各子项实施指南的通知》(国粮规〔2019〕183号)中明确要求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制定配套制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旨在严格落实“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政策,合理引导绿色优质粮食生产和加工,加强我省“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效益,推动项目建设聚焦优质粮油产品供给,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在更高层次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起草依据

《办法》依据《财政部 粮食和储备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019〕287号)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各子项实施指南的通知》(国粮规〔2019〕183号)《“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指南》中“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制定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包括七部分内容,分别为总则、实施主体、项目申报和评审、建设管理、项目验收、监督检查、附则,共计29条规定:

第一章(第1-3条)总则部分指出了该办法制定的必要性、依据和组织实施原则。第二章(第4-6条)实施主体部分明确了省市县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是“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组织管理主体,负责项目监督检查、指导实施及考核验收。示范市、县政府和示范企业是项目实施主体。第三章(第7-11条)项目申报和评审部分明确了“中国好粮油”项目申报的流程和评审程序。第四章(第12-18条)建设管理部分对项目建设过程的中的备案、实施、调度统计、归档等环节进行了规范明确。第五章(第19-25条)项目验收部分规定了验收内容、方式、验收程序及验收主体职责,明确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并及时向省局报送验收报告。省局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适时组织省级层面抽查验收。第六章(第26-28条)监督检查部分对项目管理的检查、监督以及问题处理、追责事项进行了规范;第七章(第29条)附则部分主要是明确实施日期及有效期。



                                                                2019年11月20日


    政策发布链接http://lscb.shandong.gov.cn/art/2019/11/21/art_66779_7687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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