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粮食和储备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019〕287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各子项实施指南的通知》(国粮规〔2019〕183号)有关要求,省粮食和储备局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2日-2019年11月19日 传真电话:0531-86403064 电子邮箱:shanghua1983@shandong.cn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11月12日
山东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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